第十一节兵器火药与火器辽宋夏金时期,火药随着制法和性能逐步为人们所熟识,也被广泛应用于军事工业,创制出各种类型的火器,从而引起了武器装备和战争形式的重大变革。从此,我国兵器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冷兵器和火器并用的新时代。北宋前期主要是利用火药的燃烧性能,制成燃烧性火器,以作火攻器械。如《宋史·兵志》载,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兵部令史冯继升等进火箭法,命试验”3。开宝八年,宋军用火箭、火炮与南唐作战。真宗咸平三年(000),神卫水军队长唐福献所制火箭、火球、火蒺藜。咸平五年,冀州团练史石普又制成火球、火箭,并应宋真宗之召,当众作了表演。此外还有许多记载,说明宋代火攻器械的研制和发展是很快的。宋仁宗时,曾公亮、丁度等编著《武经总要》。曾公亮(),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天圣进士,曾任会稽知县、开封知府、翰林学士、参知政事(副相)、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等官职,封鲁国公。他在康定元年(040)与翰林学士丁度等开始编著的《武经总要》,是我国第一部官修综合性兵书。《武经总要》分前后两集,共40卷,其内容不仅记述了各种军事制度和史事占候,而且相当全面和系统地介绍了当时在陆战和水战中所使用的攻守器械,并绘制了相应的图形,展现了宋代军事技术的重要成就。在火器方面,《武经总要》较详细地记载了毒药烟球、蒺藜火球、火球等三个火药配方。如火球火药方硫磺4两、窝黄7两、焰消(硝)40两、松脂4两以及砒黄、定粉、黄丹、干漆、竹茹、麻茹、黄蜡、桐油、浓油、清油等。由此可知,宋代火药配方中硝的含量增加了。同时宋代火药中还根据需要加进各种少量辅助性配料,以期达到易燃、易爆、放毒和制造烟幕等效果。《武经总要》记载的火药武器有弓弩火药箭、火药鞭箭、火球、蒺藜火球、霹雳火球、烟球、毒药烟球、竹火鹞、铁嘴火鹞等十余种,并简要介绍了这些火器的形制、制作和使用方法。如火球是一种特大的火药包;毒药烟球是一种内装砒霜、巴豆、草乌头等有毒药物的毒气弹,火药引燃后,由抛石机抛射出去,可焚烧敌方攻城器械,而散发的毒烟则可使敌方兵马中毒,丧失战斗力;蒺藜火球内装铁蒺藜,火药燃爆后,有刺的铁蒺藜飞散于敌军通道上,用以阻滞敌军兵马前进。
北宋的火器中虽以燃烧性火器为主,但在实战中,对火药的爆炸性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逐渐重视和开始利用火药的爆炸性能。如霹雳火球是火药拌和瓷片装入长二三节的干竹节,然后用纸壳裹制成的,在燃放的同时能产生出霹雳般声响。北宋后期又制成威力更大的霹雳炮。据《宋史》记载,宋与金战争中就曾多次使用过这种炮。靖康元年(2)抗金名将李纲在开封(今属河南)就曾用霹雳炮击退金兵的进攻。北宋灭亡后,金人占领了开封等当时制造火药、火器的中心和泽州(今山西晋城)、大名等产硝地区,并大量仿制和研制各种火器,发明了更具威力的铁壳火球震天雷和单兵使用3参见陈万里《中国青瓷史略》,上海人民出版社95年版。
中国硅酸盐学会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982年版,第234页。的飞火枪等,为火器技术的发展作出了新的重要贡献。如震天雷是金人约在3世纪初发明的一种铁制外壳内装火药的爆炸性火器(宋人称之为铁火炮)。《金史》描述说“铁罐盛药,以火点之,炮起大发,其声如雷,闻百里外,所爇围半亩之上,火点着甲铁皆透。大兵(蒙古兵)又为牛皮洞,直至城下,掘城为龛,间可容人,则城上不可奈何矣。人有献策者,以铁绳悬震天雷者,顺城而下,至掘处火发,人与牛皮皆碎迸无迹”。由此可见,震天雷确有令人生畏的巨大杀伤力。
在火器发展史上另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事情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可从根本上提高火器发射能力和准确程度的管形火器。南宋绍兴二年(32),陈规守德安(今湖北安陆)时,用“火炮药造下长竹杆枪二十余条”2。陈规发明的这种长竹杆火枪,用竹做枪筒,内装火药,临阵点放,可喷出火焰,烧毁目标。这是至今已知关于我国发明管形火器的最早记载。长竹杆火枪枪身较粗长笨重,须三人使用,一人持枪,一人点放,一人辅助。金末创制的飞火枪则有了较大改进。据记载,其形制构造为,“以敕黄纸十六重为筒,长二尺许,实以柳炭、铁滓、磁末、硫黄、砒霜之属,以绳系枪端。军士各悬小铁罐藏火,临阵烧之,焰出枪前丈余,药尽而筒不损”。这是一种携带和使用较轻便的单兵火枪。此外,南宋还曾制造过大量突火筒,可能也是类似的火器。开庆元年(259),寿春府(今安徽寿县)人又创造了一种叫做突火枪的管形火器,“以巨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如炮声,远闻百五十余步”2。《宋史》没有具体说明“子窠”的质料和形状,但以火药点燃后将“子窠”射出的情形不难推知,“子窠”就是一种原始的弹丸。而突火枪则是一种原始的管形射击火器,它已具备了管形射击火器的三个基本要素管身、火药和弹丸。这一时期出现的管形火器,是近代枪炮的始祖。
普通兵器的发展辽宋夏金时期的火器制造技术有不少创新和重要进展,火器在战争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在实际作战时,官兵所大量使用的仍然是各种冷兵器。当时的冷兵器种类繁多,样式复杂。如长兵器有长枪、长柄大刀等,短兵器以刀、剑为主,还有蒺藜、蒜头、锏、鞭、棒、椎等杂式兵器。但有些长枪的枪头附近缚上装有火药的纸筒或竹筒,作战时先烧后刺,增强了长枪的攻击力量。许多兵器,工艺精湛,质量很好。如西夏制作的剑非常著名,太平老人《袖中锦》称赞道契丹鞍、夏国剑等,“皆为天下第一,他处虽效之,终不及”。又如西夏人经冷锻而制成的铠甲“瘊子甲”,坚滑光莹,强度性能好,“强弩射之不能入”2,是很好的防卫武器。
这一时期的弓弩和抛石机,也有很大的发展。如宋代制造的安在床架上《宋史》卷97《兵志》。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2。
《金史》卷3《赤盏合喜传》。
2陈规《守城录》卷4。
《金史》卷《蒲察官奴传》。
2《宋史》卷97《兵志》。
发射的床子弩(二弓床弩、三弓床弩、■子弩等),最远可射一千步,少者也能射二百步。又如神臂弓、克敌弓等,射程可达三百余步,“能洞重札,最为利器”3。抛石机(时称砲,今作炮),也是当时战争中的重要武器,不仅用来发射巨石,而且在燃烧性和爆炸性火器出现后,又用来发射体积和重量较大的火器。如《武经总要》列举的抛石机就有十多种,其中最大的可抛射一百斤重的石弹或火器,射程达五十步以外。据记载,金军所用的抛石机也有很多种,如九梢、七梢、五梢、两梢、独梢、旋风炮、撒星炮、虎蹲炮等,虎蹲炮所发石弹,其大如七八斗栲栳,撒星炮可并发数石,都具有很大的威力。金军的攻城器械也很先进有效,如陈规说“城有敌楼而金人用火炮摧击,城外有壕而金人用洞子填垒,城高数丈金人用天桥鹅车对楼慢道云梯等攻具登城。据其城池之制,可以自谓坚固前古所未有,奈何敌人攻械雄杰亦前古所未有。”以上这些都从不同方面反映了辽宋夏金时期兵器制造技术的进步。
3太平老人《袖中锦》。一些史书称宋或北宋太平老人,但从此书书名及内容看,似为明人所著。沈括《梦溪笔谈》卷9。
第十二节煤炭我国古代对煤的认识及煤炭开采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秦汉时期。而先秦时期的地理著作《山海经》,则最早记述了煤的地理分布。当时称煤为“石涅”2,该书记载石涅有三处。最早记载煤窑洞穴的是司马迁,见于《史记·外戚世家》,其大意是说西汉窦太后的弟弟窦广国,年四五岁时为人所掠卖,至宜阳,为其主人入山作炭,夜寒,煤窑工人卧于煤洞内休息,发生了煤洞坍塌事故,一百多人被压死,唯窦广国不死。3由这一记述中可以想见当时的煤炭开采规模已经不小,一个煤洞可容一百余人睡觉,其开采延伸长度当不少于几十米。我国用煤炼铁也很早。如河南巩县铁生沟汉代冶铁遗址曾出土煤炭,可能当时已试用煤作为炼铁用的燃料。
煤在古代,还称为“石墨”、“石炭”等,大约在南北朝时,“石炭”
这个名称已经通行,但直到明代陆深《燕闲录》才明确指出“石炭”即煤。据陆云《陆士龙集》载,西晋陆云在写给其兄陆机的一封信中提到“一日上三台(指铜雀、金凤、冰井三台),见曹公(指曹操)藏石墨数十万斤,云烧此,消冷可用,然烟中人,不知兄见也不?今送二螺。”从中可见煤产量已相当可观。南北朝时雷次宗《豫章记》、郦道元《水经注》等,则已有关于用煤炼铁和取暖炊饭的文字记载。唐代的日本僧人圆仁在《入唐求法寻礼行记》中提到,太原西门外晋山产石炭,附近的县都去购买,有可能煤在唐代传入日本,日本至今仍称煤为“碳”。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用煤量日增,煤炭开采规模日益扩大,开采技术不断进步。到宋代,煤炭开采与加工利用技术发展到一个高潮。
据文献记载,辽宋夏金时期下述各省区的煤炭已进行开发北京西山地区,江西今高安、萍乡、丰城、玉山,陕西韩城、铜川、旬邑,辽宁抚顺,河北曲阳、观台,河南鹤壁、鲁山、宝丰、渑池、新安、怀州,安徽安庆、淮北,山西太原、洪赵等。
宋代采煤技术相当发达。北宋时代的河南鹤壁古煤矿遗址的发掘,为此提供了证明。959年鹤壁中新煤矿在掘进中遇到了古煤井巷,并发现许多古瓷器。经河南省文化局考古工作队深入考察,进而发现了宋元时期的古煤矿遗址一处。尽管古煤矿遗址已残破不全,但从中可大致看出宋元时期的开采技术水平2开拓方式为圆形竖井,井深4米,井径2.5米。井筒位置选择得合理、准确,说明当时的煤田地层知识比较丰富,手工凿井技术也比较成熟。(2巷道布置已有主巷和辅巷之分。主要巷道由井底向南北两端开凿,用于连接南北采区。这条残存的主巷,南段长4米,北段长米,顶高2.米,巷宽2米。采区辅助巷道共发现4条,全长约500米,自井口向东、西、南2沈括《梦溪笔谈》卷9。
3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39引陈规《朝野佥言后序》。
章鸿钊《石雅》推断“石涅”为煤的古称,这是很有可能的。但据本草书记载,“石涅”也指石墨。2《史记》原文有“卧岸下百余人,岸崩,尽压杀卧者”句,“岸”字费解,故有人认为此处并非指煤窑,有人则据《论衡》等认为“岸”字为“炭”字之误。关于窦广国卧煤窑洞的考证,见《中国古代煤炭开发史》,煤炭工业出版社98年版,第2—25页。
三面伸延,通向八个采区。采区巷道一般高米多,上宽米,下宽.4米。可能由于这里的岩层和煤层都比较紧实,顶板压力不大,所以均无顶柱承托。这种情况,在近代山西的土法采煤中还常见到3。
(3回采工作面共0个,分布在井筒的四周,距井口最近者0米左右,最远者00米。各工作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并保留一定的煤柱,以减少工作面的顶板压力。回采方式采用房柱法,回采顺序为“跳格式”,先内后外,逐步后退。回采工作面的形状以狭长的椭圆形及瓢、瓶形为多,很不规则。采空区面积大小不一,最大者长50米,宽30米;最小者长7米井下照明采用固定式点灯的方法,在巷道两壁开凿了许多放置油灯的扁圆形和近似长方形的灯龛,高0—7厘米,长3—28厘米,深0—2厘米。灯为瓷碗和瓷盘。巷道中放有贮油的瓷瓶、瓷罐,可以随时为灯添油。(5鹤壁古煤井下有许多条筐,还有扁担和一个辘轳,说明回采工作面采下的煤先用肩挑至井底附近,再用辘轳提升到地面。遗址中还有一口排水井,位于井筒东南20余米处,近似圆形,直径米,深5米,井中尚有2米深的积水。说明当时的排水方法是先将矿井内的水引入低洼处的积水井中,然后用辘轳将盛有水的水具提至地面排出。
在鹤壁古煤井中还发现一块长方形石砚和水碗等用具,似是管理者在井下记帐管理的用品。
这一时期采煤业比较发达,是古代煤炭技术长期发展和当时经济一度繁荣发展的结果。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宋代已开始出现煤砖(古称炭■)、香煤饼和焦炭。金代张子和《儒门事亲》一书记载,有的地区出现了“家家打炭■砲”的情景。文学家欧阳修关于发香煤饼的故事,曾在文人学士中传为佳话。欧阳修《归田录》卷2载“有人遗余以清泉香饼一箧者。君谟闻之,叹曰香饼来迟,使我润笔独无此一种佳物清泉,地名;香饼,石炭也。用以焚香,一饼之火,可以终日不灭。”
考古发掘表明,至迟到宋代已经懂得加工利用焦炭。年,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在河北峰峰矿区的观台镇发现了三座宋元时代的炼焦炉遗址。观台即著名的六河沟煤矿所在地,盛产焦煤,当地居民自古以来以煤为业,传统土法炼焦延续至今。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在稷山县马村发掘了一批金代砖墓,墓中尸体不用棺椁,直接置于砖床或木床上。两座墓的两床下堆满了煤炭和焦炭,各约五百市斤,“这些焦炭与今之炼焦无异,似当为人工所炼”。在墓中放置煤焦,似是为了防潮。一座墓中尚且放置这样多的焦炭,由此推测当时社会经济生活中利用焦炭的范围一定相当广泛。
这一时期,煤炭除了用于炊爨烤火、冶铁、烧瓷、殉葬之外,还用来制药。宋张锐的《鸡峰普济方》中记载了用于治疗血脏虚冷、崩中漏下疾患的“补真丹”药方“禹余粮、乌金石各肆两”2。乌金石即煤炭。金代名医张子和《儒门事亲》一书,曾谈到“乌金散”的配制,其主要药物是“乌金石”,3原文“冷”字为“复”,据赵承泽先生之意校改。“螺”可能为“籯”(竹筐)。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南鹤壁市古煤矿遗址调查简报》,《考古》90年第3期。许志群《山西之煤炭》,《矿业杂志》卷期,97年。
张子和《儒门事亲》卷2。
2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观台窑址发掘报告》,《文物》959年第期。书中特别注明“乌金石,铁炭是也。”3铁炭是宋代对煤的另一称呼,这也反映了当时广泛用煤冶铁的事实。
3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稷山金墓发掘简报》,《文物》983年第期。第十三节石油天然气五代辽宋夏金时期,虽然处于分裂状态,但由于民族融合和科技交流的进一步加强,也为我国古代科技事业的发展打下了更雄厚的基础。这一时期,我国古代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技术也逐步趋于成熟。这主要表现在新型凿井技术的产生,石油地质学的萌芽,以及石油粗加工技术的提高和石油、天然气应用范围的扩大等方面。
在地质凿井技术上,这一时期出现了新式的凿井方法——卓筒井技术。
卓筒井是指井径仅有“碗口大小”的小口井。这种凿井技术是在隋唐时期大口井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据苏轼记载,卓筒井始于庆历年间(04—048)4,它是根据当地少数民族“凿地植竹”的方法,并在长期以来开凿盐井经验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这种凿井技术实际上就是冲击式顿钻凿井法,“圜刀”即是近代机械钻井的钻头。为了进一步完善这种新型凿井技术,人们还发明井下套管隔水法。它既能防止地层中淡水侵入,又起到固井作用。这在当时世界上实属首创。因为卓筒井“井口绝小”,所以如何将深井内凿碎的岩屑提出,是非常困难的工作。而当时发明的单向阀装置,则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难题,从而使卓筒井技术更趋于完善。用这种方法开凿的井,深度已达数十丈。卓筒井技术起初用于盐业开采,后来传到西方,发展到近代,成为石油开发初期的重要钻井方法。
在石油地质学方面,这一时期也有重要成就。石油地质学是一门边缘学科,它的发展与地质学、沉积学和古生物学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北宋时的沈括是一位学识渊博的科学家。他对许多学科均有很深造诣,其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在一定意义上开了石油地质学的先河。例如,我们现在所用的“石油”这一名称,就是沈括最早提出来的,也是较为科学的。他根据石油“生于水际沙石”之中的特点,为便于与其他油类相区别,所以称之为“石油”。而且他还进一步指出了石油“与泉水相杂”的油水共生性,迄今人们发现的各种类型的油藏都证实了沈括的推断。关于石油的储量,沈括作了大胆的论述。他认为“石油至多,生于地中无穷”,地下石油的蕴藏量非常丰富。这种见解,在当时技术水平下,也是极为难能可贵的。沈括还曾用石油作炭黑制墨,并预言“此物后必大行于世。”2这一预言用之于石油更为确切。900余年后,石油得到了广泛应用,成为现代工业的血液。以上这些都表明沈括对石油的认识已达到较高水平。
这一时期,人们已掌握石油炼制的初步技术。北宋时期,我国出现“猛火油作”3,这可说是世界上最早的炼油工厂。所谓“猛火油”是石油经过粗加工的产品。猛火油作是宋朝廷军器监的个作坊之一。由于猛火油是火攻的重要原料,广泛地用于军事上,因此它的炼制技术是密而不传的。随着人们对石油性质认识的深入,其用途也愈加广泛。如陕北地区的石4张锐《鸡峰普济方》卷5。
张子和《儒门事亲》卷2。
2《东坡志林》卷4。
3文同《丹渊集·奏为乞差京朝官知井研县事》。
《梦溪笔谈》卷。
油含蜡量高,人们用它制成“石烛”,“其坚如石,照席极明,亦有泪如蜡,而烟浓”。对于石油燃烧而产生的“石烟”,北宋时也加以利用。沈括在任鄜延路经略使时,亲自用它试制成墨,名之为“延川石液”,“黑光如漆,松墨不及也”2。此外,石油还被用来配制成药,用以治疗疥癣等疾病。寇宗奭所著《本草衍义》中,记载有用石油制砒霜伏的配方。这是石油加工后入药的最早记录。
五代辽宋夏金时期战事频繁,石油作为火攻武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开宝八年(975),宋太祖派曹彬攻打南唐,后主李煜命朱令赟从湖口发兵御敌,到达皖口时与宋军相遇。朱令赟“先创巨舟,实葭苇,灌膏油,欲顺风纵火,谓之火油机。至此势蹙,乃以火油机前拒,而反风回煽,自焚大筏,水陆诸军不战而溃,令赟投火死”。这是继酒泉保卫战后,又一次用石油进行火攻的著名战例。此后,据《武经总要》记载,人们又发明使用石油的武器“猛火油拒”、“筒柜”等,并用于攻城和水战。
五代辽宋夏金时期是我国古代石油开发利用技术发展最快的阶段,天然气的开发利用,相应地也有很大发展。仅以四川而论,以后,又在重庆、陵州、泸州等地相继发现了天然气。2由于天然气的广泛发现,人们对天然气的认识水平也有较大提高。如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h4),此外还混有硫化氢(h2s)等有毒气体,有可能熏人致死。宋仁宗时陵州推官杨佐为修复盐井发明了“雨盘”。这种雨盘是“以木盘贮水,穴窍洒之,如雨滴然”3。这样可使有毒气体溶于水滴之中,以避免对人的危害。“雨盘”利用了有些气体可溶于水的性质,对于开采低压天然气及在各种场合解决有毒气体问题,都不失为一种简便有效的辅助工具。
2王得臣《麈史》。
王得臣《麈史》。
2沈括《梦溪笔谈》卷。
3马令《南唐书》卷7。
第四章商业与货币第一节五代十国的商业与货币商业五代十国时期,尤其是五代直接统治的华北地区,战乱频繁,社会经济受到极大的破坏,但通商贸易因适应各方面的需要,故商业在城乡经济中仍占有重要份额;战乱较少的南方诸国,保境息民,发展生产,在农业、手工业有所发展的基础上,同时为了满足各个小朝廷帝王和权贵们的奢侈欲望,交通不畅形成地区差价带来的高额利润,以及各割据政权为了增加商税而采取鼓励贸易的政策,都促使商业的发展。由于盐、铁、铜、酒等利润丰厚,五代十国时常实行“禁榷”制,即由官府实行专卖以垄断商利。
自五代时都城开封、河南府,到各割据政权的都城、首府,大多进行了复建或扩建,这既是政治的需要,也为商业发展提供了场所。而唐代的城市坊市制度的破坏,沿街开店情况的普遍,以及乡村草市、镇市的发展,更促进了城乡商业的发展。后唐长兴二年(93),在复建河南府城的规划中,一再提到“临街堪盖店处”;后周显德二年(955),增建开封外城时,原因之一即是“东京华夷辐辏,水陆会通,时向隆平,日增繁盛”,“加以坊市之中邸店有限,工商外至,络绎无穷”4。钱镠在唐末统治杭州后不久,即于唐乾宁二年(895)扩建杭州城,子城“北倚郭邑,通商旅之宝货,苟或侮劫之不意”,成为扩建七十里罗城的原因之一,不久即成为吴越首府。此外,闽国王审知于唐末、后梁初先后建福州罗城、夹城;荆南高季兴扩建江陵城,吴再建金陵城等,无不是扩大城内的商业区或将城郊的商业区围在新城内,为这些城市的商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吴越、闽、南汉等沿海诸国,开拓海外贸易,吴越明州(今浙江宁波),闽福州、泉州(今皆属福建),南汉广州(今属广东)等,都是五代时重要的外贸港口城市,海外贸易促进了这些城市商业的发展。
各地政权的皇亲国戚、达官显宦,也有不少人依靠特权经商,以获取丰厚的利润。后唐庄宗皇后刘氏“好聚敛,分遣人为商贾,至于市肆之间,薪刍果茹,皆称中宫所卖”。前蜀徐太后、徐太妃在“通都大邑起邸店,以夺民利”,后唐、后晋节度使赵“在礼历十余镇,善治生殖货,积财钜万,两京及所莅藩镇皆邸店罗列”,等等。
商业,尤其是过境贸易,对于小国荆南来说更是至关重要。后汉天福十二年(947)八月,荆南与后汉绝交以后,不到一年,“即因北方商旅不至,境内贫乏”,被迫于乾祐元年(948)六月“遣使上表谢罪”,臣属于后汉2,以重开南北商旅之途,发展荆南城的商业。
4李昊《筑成都羊马城记》;乐史《太平寰宇记》;马端临《文献通考》;王象之《舆地纪胜》。《宋史》卷333《杨佐传》。
《五代会要》卷2《街巷》、《城郭》。
2《十国春秋》卷77《吴越世家》一引《杭州罗城记》。
货币唐末由于现钱缺乏,规定现钱每八十五文作一百文,每贯一千文折成现钱八百五十文,称“省陌”,或单称“省”、“陌”。唐末天祐二年(905)时,虽诏“并须以八十五文为陌,不得更有改移”,但已是“坊市之中,多以八十为陌”。
五代十国,流通的主要是唐代的铜钱。后唐天成时,已是“市肆买卖所使见(现)钱,旧有条流,每陌八十文”,由于铜器价贵,销熔铜钱以铸铜器出售,屡禁而不止;以及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及辽朝又都使用五代的铜钱,屡禁输出也无效,更促使铜钱缺乏。后唐天成二年(927),各地“街坊市肆人户不顾条章(指每陌八十文),皆将短钱(指每陌少于八十文)转换长钱(折算一百文)”,诏令“并须使八十陌钱”(以八十文折算一百文)。由于现钱缺乏,后汉乾祐中,“官库出纳缗钱,皆以八十为陌,至是民输者如旧,官给者以七十七为陌,遂为常式”3。然而现钱缺乏导致现钱增值的情况,直至宋朝,“国初因(后)汉制,其输官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诸州私用犹各随俗,至有以四十八钱为百者”,这里所说的显然是指后汉、后周及“十国”后期的情况。
铜钱缺乏,铸钱以供应需求,五代十国大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后唐长兴元年郭在徽曾建议“铸造新钱,或一当十,或一当三十,或一当五十”,但被认为“以一当十,真谓将虚作实”而否定2。
钱荒问题日益严重,后晋天福三年十一月,采取“无问公私,应有铜者并许铸钱,仍以天福元宝为文”,并规定“十钱重一两”;并允许私人开矿冶炼铜,不收赋税,以供铸钱。次月,又改为不定重量,“一任取便酌量轻重铸造”,仍“不得入铅并铁”,但商人谋利,民间私造铜钱“以铅锡相参,缺薄小弱”,不得不于次年七月即禁止私铸铜钱,只许官铸钱。这次铸铜钱以缓解钱荒的措施,实际上以失败告终。
后周世宗于显德二年采取非常措施,“采铜兴冶,立监铸钱”,“除朝廷法物、军器官物及镜,并寺观内钟、磬、钹、相轮、火珠、铃、铎外,其余铜器一切禁断”,其他各种铜制品,包括废寺的佛像,全都用来熔铸铜钱3,铜镜等由政府制造出卖,这是五代时规模最大的铸钱活动。
“十国”大都也铸钱,据《文献通考》称“诸国割据者,江南(南唐)曰唐国通宝,又别铸如唐制而篆文,其后铸铁钱”;“两浙(吴越)、河东(北汉)自铸铜钱,亦如唐制;西川(前、后蜀)、湖南(楚)、福建(闽)皆用铁钱与铜钱兼行,湖南文曰乾封泉宝”,“福建如唐制”。“十国”所造大多为铅钱、铁钱,属于地方性货币,通常只于境内流通,“湖南地多铅铁,(楚王马)殷用军都判官高郁策,铸铅铁为钱,商旅出境,无所用之,皆易他货而去,故能以境内之物易天下百货,国以富饶”,地方性货币在某种境况下起到了促进商业的作用。
3《新五代史》卷4《皇后刘氏传》,卷3《前蜀世家·王衍》;《旧五代史》卷90《赵在礼传》。《资治通鉴》卷288,后汉乾祐元年六月乙酉。
2《册府元龟·邦计部·钱币》三;《旧五代史》卷07《王章传》。
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太平兴国二年九月乙未。
《册府元龟·邦计部·钱币》三。
第二节宋代的商业宋朝的建立与统一,消除了晚唐、五代分裂割据的局面,社会经济得以正常发展。农业、手工业的高度发展,为商业的兴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水陆交通的便捷,统一的货币制度,铸钱量的增加及纸币(交子、会子)的创设与发行,坊市制度破坏后带来的沿街开店,营业时间的不受限制,统一的商税制度,以及与辽、金、夏的“榷场”贸易和兴盛的海外贸易,都为宋代城乡的商业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发展条件,促使宋代大小城市及乡村镇市的商业空前繁荣。盐、铁、铜、酒、醋等,继承五代“禁榷”制,禁榷制又扩大到茶、铅等,由官府专卖以垄断商利。
北宋都城东京开封的商业古代的城市主要是作为政治中心,因而也成为经济、文化中心,政治中心的转移,常常导致城市的盛衰,北宋都城东京开封,自五代后梁建都以后日益繁华兴盛,到北宋时已发展为当时世界上百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商业也空前繁荣,城内形成几个繁华的商业街区,宫城正南门宣德门前的南北向大街称为御街、天街,自州桥“出朱雀门(内城正南门)直至龙津桥”,是主要的饮食业中心之一,尤以夜市著名,营业“直至三更”。城内著名的“酒楼”,有马行街东货行巷的丰乐楼(原名白矾楼),“三层相高,五楼相向”;此外,“州(指内城)东宋门外仁和店、姜店,州西宜城楼、药张四店、班楼”,等等,“在京正店七十二户”,“其余皆谓之脚店”,“大抵诸酒肆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营业。为了供应需要,“民间所宰猪,须从此(外城正南门南薰门)入京(城),每日至晚每群万数”。内城的“潘楼街,街南曰鹰店,只下贩鹰鹘客,余皆真珠、匹帛、香药铺席。南通一巷谓之界身,并是金钱彩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至千万,骇人闻见。以东街北曰潘楼酒店,其下每日自五更市合,买卖衣物、书画、珍玩、犀玉”。“相国寺每月五次开放万姓交易”,各种货物皆有。东京城内的商业繁华情况,南宋初的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还有很翔实的记载。北宋末画家张择端所绘《清明上河图》,更是形象地描绘了北宋东京开封商业的热闹场面。
南宋都城行在所临安城的商业宋朝重建后南迁,定都(称“行在所”,意为行都)临安府,成为南宋的政治中心,全盛时人口达百万,取代北宋的开封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都市。城内主要的商业街道,“自大内(宫城)和宁门(北门)外,新路南北,早间珠玉、珍异及花果、时新海鲜、野味、奇器,天下所无者悉集于此。以至朝天门、清河坊、中瓦前、灞头、官巷口、棚心、众安桥,食物店铺,人烟浩穰”。而“夜市除大内前外,诸处亦然,唯中瓦前尤盛,扑卖奇巧器皿百色物件,与日间无异。其余坊巷市井,买卖关扑,酒楼歌馆,直至四鼓方静,而五鼓朝马将动,其有趁卖早市者,复起开张,无论四时皆然”。灌圃耐得翁在南宋端平二年(235)所著《都城纪胜》中的上述概括性记载,描绘了临安府城的商业盛况。临安城所需米“赖苏、湖、常、秀、淮、广等处客米到来”,“杭城常愿米船纷纷而来”。“严、婺、衢、徽等船,多尝通津买卖往来,如杭城柴炭、木植、柑桔、干湿果子等物,多产于此数州耳”。这些是吴自牧《梦粱录》所记临安城所需部分商品的产地及经水运到达的情况。临安城的商业盛况,在《梦粱录》及周密《武林旧事》中有详细的记载。
其他城市与镇市的商业开封、临安是北宋和南宋的都城,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成为全国最大的城市和最繁华的商业市场。其他城市则各路(相当后代的省)的首府(主要指转运使司所在地,相当于后代的省会)所在地的府、州城,既是该路的政治中心,大体上也成为路内最繁荣的商业市场。各府、州、县城及镇市的“商税额”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些府、州、县城及镇市的商业繁华程度。
史载北宋熙宁十年(077)各路府州县及镇市的商税额2,二十三路首府的商税额相差较大,以两浙路首府杭州(今属浙江)最多多贯,而最少的广南西路首府桂州(今广西桂林)只有00多贯,还不及杭州的十分之一,大多数路的首府商税额都在3万贯以上。
从各路所属州、府城市(都是指州府城内,不包括属县或镇市)及镇市“商税额”的情况来看,长江流域的商业最发达,其次为黄河流域,珠江流域最不发达。长江流域中最发达的是太湖流域,除杭州外,两浙路所属的苏州为5.万多贯,湖州为3.9万多贯,秀州2.7万多贯,常州2.万多贯,润州(今江苏镇江多贯,以及江南东路首府江宁府4.5万多贯,各县城及镇市的商税额也相当高,尤其是杭州近郊的镇市,如杭州城东南钱塘江边的“浙江场”商税额高达.万多贯,嘉会门(南门)外十里的龙山场2900多贯,余杭门(北城西门)外六里的江涨桥镇2800多贯,杭州城外近郊三镇市就达2万多贯。秀州青龙镇(今上海青浦北)远离府州县城,税额也高达.5万多贯,其东方的上海(今上海南市老城厢),虽无商税额,却已设官府专卖酒和曲(造酒用的酒药)及征收酒税的“酒务”。
另一个发达的地区是以成都为中心的川西平原,成都府城.7万多贯的商税额,在二十三路首府中居第二位,附近的汉州(今广汉多贯、绵州(今绵阳多贯、彭州(今彭县)超过3万贯,而且这些府州属县包括少数镇中有不少超过万贯,成都西南不远的广都县更达到2.2万多贯,这些情况和太湖流域近似,不仅反映了川西平原经济的发达,更直接反映了城镇商业的兴盛。
水陆交通条件在府、州、县城市商业发展上起着重要作用,广南西路首府桂州的商税额只有000多贯,路内有着海上交通便利条件的雷州(今广东海康)的商税额为7000多贯,而海上贸易较发达的琼州(今海南海口)达到.9万多贯,成为广南西路唯一在万贯以上的城市。这种情况在淮南东、淮南西、荆湖北、夔州等路反映得更为明显。
淮南东路首府扬州,在唐代曾是最繁华的都市,有“扬一益二”之誉,除了水陆及海上交通便利的条件外,隋代平毁东晋南朝首都、扬州首府建康2《五代会要》卷27《泉货》。
城,唐初又改江都为扬州,以之取代建康,成为长江下游的政治中心,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自五代时吴重建金陵城并成为南唐都城后,扬州的地位下降。北宋时,虽是淮南路(后为淮南东路)的首府,商税额也有4.l万多贯,而本路地处运河入淮河处,也是南北航运交汇处的楚州(今淮安),商税额高达.78万多贯,仅次于杭州,甚至略多于成都府城,但其商税中“过税”(过境税)所占的比重应较大,其商业的兴盛当与扬州相近。当时最繁华的地方城市,除杭州外,其次应是成都、江宁、苏州等城市。
寿州是熙宁五年新划出的淮南西路的首府,商税额只有.7万多贯,远比不上路内庐州的5万多贯;荆湖北路首府江陵府城商税额只有8000多贯,而路内交通发达的鄂州城为.4万多贯,岳州城更达2.5万多贯;夔州路首府夔州为2.万多贯,而路内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渝州(恭州,今重庆)达3.万多贯。
南宋时,随着农业、手工业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商业也更为繁荣。南宋著名诗人陆游,在乾道六年(70)入川路过鄂州时,称“市邑雄富,列肆繁错,城外南市亦数里,虽钱唐、建康不能过,隐然一大都会也”。鄂州已发展为长江中下游三大都会之一,长江中游最大的商业城市,而且早已在绍兴二年(32)取代江陵,成为荆湖北路的首府。商业发达的庐州亦已取代寿州成为淮南西路的首府;川东商业中心城市重庆府到南宋淳祐二年(2)后,才成川东地区及夔州路的首府。
榷场贸易榷场是宋代官办边境贸易场所,以通辽、夏、金的互市贸易。
一、宋辽榷场贸易宋初对与辽的互市贸易并未设官署管理,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于镇(今河北正定)、易(今易县)、雄(今雄县)、霸(今属河北)、沧(今沧州东南)五州设“榷务”,“辇香药、犀(犀牛角)、象(象牙)及茶与相贸易”。宋初与辽的关系是时战时停,榷场也时开时停。淳化二年(99),再设于雄州、霸州、静戎军(今徐水,易州已为辽占领)、代州雁门寨(今山西代县西北),“置榷署如旧制,所鬻物增苏木,寻亦罢”。咸平五年(002),又在雄州置榷场,但次年又罢。景德元年(004)十二月,宋辽订立“澶渊之盟”,次年即在雄州、霸州和安肃军(原静戎军)三地设榷场,又于广信军(今徐水西)设榷场,被称为“河北四榷场”。
宋方贸易的货物,“增缯帛、漆器、粳糯,所入者有银、钱、布、羊、马、橐驼,岁获四十余万”。北宋末年,“议者谓祖宗虽徇契丹,岁输五十万之数,然复置榷场与之为市,以我不急易彼所珍,岁相乘除,所失无几”。宋方在宋辽榷场贸易中获利是很大的,北宋与西夏、南宋与金的榷场贸易中的情况也大体如此。
二、宋夏榷场贸易宋景德三年八月,宋真宗在关于放行西夏青盐问题时说“今榷场既不为买,当先以文告谕之,若异时(赵)德明复有恳请,则当令榷场量定分数收市。”可见此前已置榷场,可能即是次年十月真宗所说《文献通考》卷9《钱币考》二;《资治通鉴》卷274,后唐同光三年末。《宋会要辑稿》食货5、、7的商税税额。
《渭南文集》卷4《入蜀记第四》。
“延州(今陕西延安)已置”的榷场;这年七月,又于保安军(今志丹)置榷场,“以缯帛、罗绮易驼、马、牛、羊、玉、毡毯、甘草,以香药、瓷漆器、姜桂等物易蜜蜡、麝脐、羱羚角、■砂、柴胡、苁蓉、红花、翎毛,非官市者听与民交易”。
直至“天圣中,陕西(路)榷场二”,天圣四年(02),于河东路设“置西界(西夏)和市场”。“自与通好,略无猜情,门市不讥,商贩如织,纵其来往”2,反映了宋夏边境贸易的盛况。宝元元年(038)宋夏战起,榷场和市贸易全部停止。庆历五年(045)议和,次年即复设榷场。
三、宋金榷场贸易始于“绍兴和议”后的绍兴十二年(42),首先建榷场于盱眙军(今江苏盱眙),以后又置于光州(今河南潢川)、枣阳军(今湖北枣阳)、安丰军(今安徽寿县)西北的花靥镇,规定货物价值在一百贯以下的称为小客,每十人为一保,留一半货物在宋方榷场,带一半货物到金朝榷场交易,并购买金方货物回宋寄留在榷场后,再将另一半货物运往金朝榷场贸易,然后统一计算往返货物的总钱数,按十分之二抽息钱归官府。而所带货物价值在一百贯以上的商人称为大客,客商与货物都只能留在宋方榷场,等候金方客商前来贸易,宋方货物主要是粮食、茶叶、各种手工业品、书籍及外贸而来的药材、手工业品等。
绍兴二十九年(金正隆四年,59)正月,金朝为准备侵宋,只保留泗州(盱眙西北)榷场,南宋于同年二月也只保留盱眙榷场,关闭了其他榷场。官办榷场贸易受到限制,但走私贸易却更发展,“如楚州(今江苏淮安)之北神镇、杨家寨,淮阴县(今淮阴西南)之磨盘,安丰军之水寨,霍丘县(今属安徽)之封家渡,信阳军(今河南信阳)之齐冒镇,及花靥、枣阳旧有榷场去处,不可胜数”。
“隆兴和议”后,南宋于乾道元年(5)复设盱眙、花靥镇榷场,将原枣阳榷场移至襄阳府(今湖北襄樊市襄阳区)西北的邓城镇,光州的榷场设于所属光山县(今属河南)北的中渡市,重开宋金榷场贸易。
海外贸易与市舶司宋代海外贸易自开宝四年(97)二月灭南汉后才有了南方的海港,六月,设置了第一个海外贸易的一级管理机构广州(今属广东)“市舶司”。太平兴国三年(978),漳、泉(今皆属福建)“纳土”,吴越“归地”后,宋朝统治东南沿海地区。后于杭州设两浙市舶司,淳化三年(992)移杭州市舶司于明州(今宁波)定海县(今镇海),咸平二年(999)九月,又“令杭州、明州各置市舶司,听蕃从便”。
北宋中期以前,只有广州、杭州、明州三地设置“市舶司”,船舶到达其他沿海港口,都要“押赴随近市舶司勘验施行”,显然不能适应海外贸易日益发展的需要。在户部尚书李常的建请下,元祐二年(087)十月,首先于福建路泉州增设市舶司;北方的密州(今山东诸城)板桥镇(今胶州),也因“本镇自来广南、福建、淮、浙商旅乘海船贩到香药诸杂税物,乃至京《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宋史》卷8《食货志》下八。
2《三朝北盟会编》卷4,宣和二年二月一日引《茆斋自叙》。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景德三年八月己丑;卷7,景德四年十月乙未。东、河北、河东等路商客般(搬)运见(现)钱、丝绵绫绢,往来交易买卖,极为繁盛”,是一个内外贸易都兴旺的镇市,元祐三年三月,设置北方唯一的市舶司,并升为胶西县。北宋末政和三年(3),于秀州的华亭县(今上海松江)设置二级机构“市舶务”,后因航道淤塞而暂停,疏浚后于宣和元年(9)复设。此外,镇江、平江府虽未设市舶机构,但自政和七年起,“如有蕃商愿将舶货投卖入官,即令税务监官依市舶法博买”2。
南宋绍兴元年(3),将两浙路市舶司移至秀州华亭县,说明今天的上海地区在南宋时,已成为华东地区海外贸易的中心。除本处外,还在临安府、明州、温州等设市舶务,后又于江阴军(今江苏江阴)设市舶务。广州、泉州两处市舶司,虽都未在他处另设市舶务,但外贸交易规模大,是南宋的主要外贸海港。南宋绍兴末年的外贸收入达200多万贯,超过北宋最高年份的一倍以上。宋室“南渡,三路舶司岁入固不少,然金、银、铜钱,海舶飞运,所失良多,而铜钱之泄尤甚”,加重了宋代的钱荒。
广州、泉州港主要是通往东南亚、南亚、西亚、东北非,秀州、明州、杭州、板桥港主要是通向东北亚的日本和朝鲜半岛等地。宋朝的海外贸易,主要是“以金银、缗线、铅、锡、杂色帛、瓷器,市香药、犀(角)象(牙)、珊瑚、琥珀、珠琲、镔铁”,等等。
行会与免行法宋代从城市到乡村镇市的商业、手工业以及其服务性行业,大体上商业称“行”,手工业称“作”,都有同行组织,称为行会,类似近代的同业公会。宋代称为“团行”,南宋吴自牧解释说“市肆谓之团行者,盖因官府回买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置为团行,虽医卜工役,亦有差使,则与当行同也”,说明行会首先是适应官府的需求而产生的。
官府将商铺、手工业及其他服务性行业,均按行业登记在册,有关人员必须加入各行会,否则不能从事该行业的经营,各行业都有自己的服饰,“如香铺里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官府需要的物品及工役都向各行会索取,成为商人和手工业户的沉重负担。各行都有行头或行首、行老,负责安排行户向官府提供;并负责制定货物价格,如南宋临安府“城内外诸铺户,每户专凭行头于米市做价,径发米到各铺出粜”,等等。行会也是官府对工商业各业管理的组织,南宋叶適称“其权柄足以动摇守相者,今之所谓都录、行首、主事之类是也。”“行首”既有官府管理行会的“吏胥”性质,也是行会与官府交涉的代表。
熙宁六年(073),东京开封城的肉行徐中正等首先提出,“乞出免行役钱,更不以肉供诸处”的请求,官府成立“详定行户利害条贯所”,同年七月,实行“免行法”,各行按月或按季交纳“免行钱”,“与免行户祗应”2《宋史·食货志》下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景德四年七月己巳;卷02,天圣四年二月庚午;卷,宝元二年九月。
《宋会要辑稿》食货38之38;南宋榷场贸易情况见食货38之3会要辑稿》职官44之、3、、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09,元祐二年三月乙丑。《宋史·食货志》下八。
或“官为雇人代役”2。这是以赋税形式代替行户提供物品或服役,是消除徭役制残余的进步政策,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但在元祐时被废,后经反复,“宣和间,市户乞依熙宁旧法纳免行钱,罢行户供应,民实便之,至靖康间罢设”。南宋初,“近来州、军、县、镇遇有抛买,依前下行户供应”。绍兴十一年,仍“并免供应,量纳免行钱,革去科扰之弊”。二十五年,又废免行钱时并下“令官司不得下行买物”。但大多仍照旧向行户取索,然而毕竟有了禁约,遇到清明官吏还能依法制裁,如真德秀在嘉定八年(25)时,可以将向行户“买物不偿价钱”
的黄池镇(今安徽芜湖东)监镇官,“押送邻郡根究”,此监镇官后又依法受到惩办2。
2《东京梦华录》卷5《民俗》;《梦粱录》卷《米铺》。
叶適《水心先生文集》卷34《吏胥》。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熙宁六年四月庚辰;卷,八月丙申;卷308,元丰三年九月甲子。第三节宋代的货币铜钱、铁钱宋代的金属货币主要是铜钱,部分地区使用铁钱或铜、铁钱兼用。北宋时,川蜀地区产生并使用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与铁钱、铜钱兼行;南宋时,东南广大地区则是纸币“会子”与铜钱、铁钱兼行。
铜钱作为宋代最主要的货币,每一百文“因(后)汉制,其输官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诸州私用犹各随俗,至有以四十八钱为百者”。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九月“丁酉,诏所在悉用七十七为百”,通常称为“省陌”或“省”,而一百文仍需实数一百钱的称为“足陌”或“足”。但是“悉用七十七为百”,至少到北宋后期只是“官用”的标准。北宋末年东京开封的情况“都市钱陌,官用七十七,街市通用七十五,鱼、肉、菜七十二陌,金银七十四,珠珍、雇婢妮、买虫蚁六十八,文字五十六陌,行市各有长短使用”;到南宋末年,已是“元都市钱陌用七十七陌,近来民间减作五十陌行市通使”3,大体上反映了宋代铜钱流通区内的普遍情况,铁钱的情况也大体相同。
宋平诸国,通常仍听用旧钱,蜀地原是铜、铁钱兼用,后蜀所铸铁钱精好,每一千铁钱相当于铜钱四百,但自宋灭后蜀,大量铜钱作为“上供”被运往首都开封,而“增铸铁钱易民铜钱”,并禁止铜钱入蜀,后虽不禁止铜钱入蜀,而铁钱只许在蜀地使用,又“令民输租及榷利,每铁钱十纳铜钱一”,商人争相运铜钱入蜀,铜钱一可得铁钱十四。宋朝廷曾采取多种措施在蜀推行铜钱,提高铁钱币值,但由于铜钱缺乏而无效,遂定以铜钱一当小铁钱十使用。
南唐亦铸铁钱,铜、铁钱兼用。宋自太平兴国二年起采取“于昇(今江苏南京)、鄂(今湖北武汉武昌)、饶(今江西波阳)等州产铜之地大铸铜钱”,及禁止铜钱渡江,待江南地区铜钱日多而“铁钱自当不用,悉熔铸为农器什物”4,江南不久即不再使用铁钱。太平兴国八年又曾一度令福建铸大铁钱,与铜钱并行,每一千铁钱当铜钱七百七十。不久即停铸铁钱,官私所铸铁钱0万贯,限于本地区使用。
康定元年(040)宋夏战起,宋朝从兴元府(今陕西汉中)运送西蜀小铁钱至陕西作军费,原只使用铜钱的陕西路开始兼用铁钱。庆历元年(04)在河东路产铁州、军铸大铁钱,晋州(今山西临汾)积铁铸小铁钱;次年又于晋州、泽州(今晋城)铸大铁钱;差不多同时,在江南的江州(今江西九江)、池州(今安徽贵池)、饶州铸造小铁钱,全部运往陕西。陕西的仪州(今甘肃华亭)、虢州(今河南灵宝)也铸造小铁钱。都以大铁钱一当小铁钱十。庆历五年,河东路的晋州、泽州、石州(今山西离石)、威胜军(今沁县)铸造小铁钱,则使用于本路。次年以小铁钱二当小铜钱一,后改为小铁钱三或五当小铜钱一;以后陕西、河东统一为小铁钱三当小铜钱一。
铜钱、铁钱都是大钱一当小钱十,民间盗熔小钱改铸大钱以取暴利,大3《宋会要辑稿》食货4之、9。
4《真文忠公文集》卷7《申御史台并户部照会罢黄镇行铺状》及注。
钱贬值,改以大钱一当小钱三,盗铸犹能获利,嘉祐四年(052)又改以大钱一当小钱二,称为当二钱、折二钱,小钱也称小平钱。
由于折二大钱鼓铸精巧,民间盗铸无利可获,币制才稳定,“铁钱、铜钱,市价无二”。吕惠卿在熙宁十年(077)至元丰三年(080)任职陕西时,“亲见本路铜、铁钱相兼使用,不闻有轻重之异”。由于铁钱重,“唯有行路,欲将铁钱换铜钱以便赍擎,有每贯(此指一千文足钱)不过加钱二十至五十文”,以后逐渐加多至一千文铜钱换一千四百文铁钱,“至(元祐)八年,始罢铜钱,方加至一贯五百”文,“每欲过铜钱地分者,至用二贯五、六百文方换得铜钱一贯”。陕西随后即停止使用铜钱,次年十一月又改为铜钱、铁钱兼行。崇宁四年(05)又诏两广铸小铁钱限两广使用,也成为铜铁钱兼行地区;而陕西于政和起只准使用铁钱。
南宋时,四川地区仍使用铁钱。乾道元年(5)开始,又在与金朝相邻的两淮、京西、湖北诸路逐渐改为使用铁钱,禁用铜钱,“其铜钱输行在及建康、镇江府”。
宋代除上述地区外都属铜钱使用区,自嘉祐二年改为大铜钱一当小铜钱二称为折二钱,除京都开封府外都流通折二钱,是仅次于小平钱(小铜钱)的主要的流通铜钱。此外,还有折二、折三、折五铜钱、铁钱。北宋末昏君宋徽宗、奸相蔡京当政,自崇宁二年(03)开始铸造当五(折五)及当十(折十)大铜钱,民间盗铸日多,又命折十钱在荆湖、江南、两浙诸路作折五钱使用。而且同一类钱在不同地区价值不同,如不久后“荆湖、江南、两浙、淮南,(崇宁)重宝钱(原当十大钱)作当三(即折三);在京、京畿、京东西、河东、河北、陕西、熙作当五”。此后,上述诸路“当十钱仍旧(当十),两浙作当三,江南、淮南、荆湖作当五”,以后又行“当十”大钱,蔡京更多次主持铸造推行夹锡铜钱,更增加了钱币制度的混乱。政和元年()才下诏“其官私见在当十钱,可并作当三(折三),以为定制”,混乱局面才稍有改善。南宋除铸小平钱外,也铸折二、折三、折五、当十的铜、铁钱,南宋末甚至铸当百大钱。
宋初,沿后汉制度铸“宋元通宝”钱。太平兴国时,铸“太平通宝”钱,开始了宋代以年号作钱文。淳化元年(990)五月,“又改铸‘淳化元宝’钱,上(太宗)亲书其文,作真、行、草三体。自后,每改元必更铸,以年号元宝为文”,形成系列年号钱。仁宗改元宝元(038),次年三月铸新年号钱,“文当曰宝元元宝”,因钱文重复,改为“皇宋通宝”,以后改元又恢复“冠以年号如旧”。年号带宝字而钱文不用年号的,还有南宋宝庆时铸“大宋元宝”、宝祐时铸“皇宋元宝”。北宋末建中靖国时,则因建中为唐代年号而铸“圣宋元宝”。
庆历时所铸当十大钱(后改为折二)钱文为“庆历重宝”,“重宝”通常只作为大钱的钱文,如崇宁时所铸当十大钱(后改为折三)钱文为“崇宁重宝”,南宋的当三大钱“嘉熙重宝宝”、“元宝”,原作为小平钱的钱文。北宋中期以后,铜钱、铁钱的大小钱都使用,而南宋嘉定时的铁钱,钱文四字中第三字更有永、兴、安、全等字样。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东京梦华录》卷3《都市钱陌》;《梦粱录》卷3《都市钱会》。《宋史》卷80《食货志·钱币》。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2,元符二年七月癸卯。
自宋太宗时“淳化元宝”以真、行、草三体字分别铸造小平钱后,宋代年号钱大多以篆、楷、行、草体中的两种字体,如行、隶或楷、篆等分别铸造完全相同的一种铜钱或铁钱,俗称“对子钱”。南宋中期以后,只用一种字体(后世称为“宋体字”),而且钱背面加铸年数二、十一等,如“淳熙元宝”背文为“十一”,即系淳熙十一年所铸;“绍熙元宝”背文为“二”,即绍熙二年,此钱背文还有“汉”字,是标明为“汉阳监”所铸,不但纪年还纪铸造地。
五代以来的“钱荒”问题。宋代虽然铸钱监不断增多,由初期的7监(铜钱监4监、铁钱监3监)到宋神宗时发展到2监(铜钱监7监,铁钱监9监)。每年所铸铜钱也自太祖时7万贯,逐渐增多,太宗至道时为80万贯,真宗景德末为83万贯,仁宗庆历时为300万贯,到神宗熙宁以后,每年铸铜钱共00余万贯,达到最高峰。但铜钱的钱“荒”问题仍然严重,直至南宋灭亡,始终没能解决,这是由于辽、西夏及后来的金朝,大量以宋朝铜钱作为货币,自铸的数量很少,加上大量铜钱流向海外,主要是流向日本、东南亚,有的还运往西亚、东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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