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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人分为一个分队,第一排是一名旗手和一名鼓手,分别拿着一杆幡旗和挂在腰间的小鼓,在他们身后,两个兵卒正在吹奏着唢呐,曲调激昂,鼓点绵密,后方的百人就踩着鼓点行军,丝毫不显得凌乱。
一半兵卒们配备长枪,看着有两丈长,这么长的硬木杆可不便宜,寒光闪烁的枪尖高指天空,像密集的芦苇丛。
剩下的战兵都配备着火铳或是刀牌,分为两部分,走在队伍前部和后部。
刘之纶骑着马,带着几个随从,跑到行军队伍前,一个带着将旗的随从高举军旗,左右有节律的摇动,各个连队纷纷响应,晃动连队旗帜作为回应,在一阵眼花缭乱的变动中,一字长龙的纵队变成六个正面展开的方阵。
刀牌手和火铳手分别列在方阵前方,六个方阵彼此空出五六步,留出一条通道,一群推着虎踞炮、佛郎机的炮手迅速跟上,将大炮部署到空出的通道中。
朕看呆了!
如此令行禁止,如臂指使的军队,朕真是生平未见!
哪怕是帝选营,都没有这般本事!
倒是周围的蒙古人和倭人对此司空见惯,他们告诉朕,这些兵卒不少原先都是刘之纶的家丁,本就训练过,作为校尉军官携领新募集的兵卒。
这半个多月,那些新兵也不练砍杀,天天只练队列,看似军容严整,实际打起来就是绣花枕头。
朕倒是不这么看,这支军队的士兵表面上看上去就像木雕的一样,可是玩过斗鸡的人都知道,最可怕的斗鸡,都是呆若木鸡,不知恐惧为何物。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天下有几个不要命的,能把军队练到发愣已经不得了了。
朕喝着茶,在倭人和蒙古人簇拥中闲聊了一个多时辰,刘之纶指挥着六百人的新军反复变换队形,起初一切井然有序,不过没过多久,一个显然都是新兵的方阵开始陷入混乱。
他和方阵的军官开始抽打引发混乱的士兵,结果越练越乱,反复变阵数次都不得章法,最后只能把这些新兵赶到一边,让他们分解成十人小队,继续单独练习。
看来新军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过了一阵到了晌午,刘之纶的伙兵开始埋灶做饭,兵卒们也解散在原地休息,朕命人将刘之纶喊过来询问。
他开始还以为是哪个高官路过寒暄,结果走近之后看到是朕,显得有些诧异:“陛下,您往常不是要吃过午饭才来的吗?”
往常?番婆子你也天天来东郊玩?
朕有些不悦,要知道每天跑一趟东郊,来回要浪费半个多时辰,做点啥不好?你吃便宜坊都没这么勤快。
“爱卿,你这兵练的似乎有些夹生啊,中间那四个方阵,都是你的家丁充作骨架,带动新兵,故而进退有度,旁边两个方阵就都是新募的兵丁吧?”
刘之纶有些尴尬的回答道:“陛下目光如炬,臣实在瞒不过陛下。”
朕想了想几次实战中,卢卡斯是怎么带队的。
摧破者号上有新招募的希腊水兵,也有只会陆战的瓦兰吉卫队,跟随卢卡斯多年的老兵不过二三十人,接舷血战时却能压着同样人数的热那亚打。
便指点着刘之纶:“练兵还是要以旧带新为主,就算有步兵操典作为准绳,也不及老兵言传身教,有几个军士看得懂这类兵书?不过这道理你应该也懂,说说你是怎么个想法?”
刘之纶拱手作揖,唱了个喏:“臣是想,陛下忧心边寇,定是想迅速成军,可若是要练一万人的大军,以一老兵带一新兵就破费时日。
眼下臣的练兵计划中,一个战兵不论是长枪、火铳还是刀盾,做到初步可用就要苦练三个月。
臣原先只有一百多个家丁,现在已经是一个带三四个新兵,每个班只有两个老兵,如果要这么练,一年也就翻四番,最多就练成两三千人。”
也就两三千?你小子想一口吃成胖子啊。
朕柔声宽慰:“练兵还是求稳,又不是要你一年就练出精兵十万,你急什么?朕看你治军颇有成效,带的兵比那些粗鄙武人、酸腐文官都强,只是这战兵的个人武艺也得修习,光会队列怎么成,靠踢正步把建虏踢死?”
刘之纶再拜道:“万岁,臣的练兵方略是取自戚继光将军的纪效新书,练兵纪实,又做了些删改补订。
臣以为,治军以军纪为先,队列为首,唯有临阵时军阵不乱,上下组织结构严谨而不混乱,方能在两军交锋时稳住阵脚。
一人武艺再强,在如林长枪聚刺,火铳列队攒射之下,又有何用?”
话不是这么说的,朕只要趁着火铳施放后未来得及装填的间隔,乘着甲骑具装的战马,披上全副铁甲,冲进你的侧翼,再以绞字诀斩断长枪枪杆,一剑三个人头,一盾砸死两个,再一脚踢死一个……
哦,朕估计建虏应该没这么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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