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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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刁难(第2页)

林牧道:“你们速速寻找,三天后出发。”

羽山一声令下,所有鸟人四散而去,寻找族人,而林牧,并没有干待在原地,随便选了一个方向,飞出了数千里之地才停了下来。

林牧,初初,还有郑怡,三人进入了冰宫之中。

初进冰宫,郑怡的惊讶和欣喜自不必说。

林牧道:“当务之急,先把头颅炼化了。”

打散的头颅已经恢复如初,与估计的一般,也生出了新魂,因为黑雾被吞噬一空的缘固,实力弱小了许多,不过,就算弱小,也比当初的断手强大太多。

断手重生时,也就凝气期的实力,而头颅的重生,却有结丹的实力。

如此不难看出,头颅远不是断手可比的。

在炼化断手时,林牧和化神期的诸女齐上阵,而现在,不光多了个郑怡,多了个断手,还多了十四个傀儡,这般阵仗炼化头颅,效率会高上不少。

只不过头颅不比断手,想在一天时间内炼制成法宝,不太现实。

一动手,立马就觉察出了难度。

一天,两天……足足用了五天时间,才炼制成功。

头颅成了法宝,和断手一样,可大可小,两百丈化成了人头大小,可喜的是,头颅原有的攻击手段都保留了下来。

当然了,林牧最看重的是眉心的竖眼,只要竖眼还能发射出赤红光线,其它的都无所谓。

郑怡转着眼珠子,“老爷,小头和小手能让我带在身边吗?”

林牧笑道:“要求有点过分了。”

郑怡纠结了一下,道:“我觉得他们挺可爱的,想让他们做我的头饰。”

林牧讶然,做头饰?

一颗头颅,一只断手,做郑怡的头饰?

这昵子,亏她想得出来!

林牧笑了,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想不到缺点满满的郑怡还有这么魔性的一面。

当然了,这只是表面,林牧何等的聪明,怎会不知郑怡打的什么如意算盘?她是想借助头颅和小手的实力,以提高她在这一大家子中的地位。

虽然是丫鬟,但是有头颅和小手傍手,谁会小瞧了她?

再者了,就是想跟在林牧身边。

头颅和小手,这么强的杀器,林牧舍得收藏起来吗?

不得不说,郑怡有点小聪明。

聪明的女人,林牧不会打压其发挥自己聪明的积极性。

不过,暂时的,头颅只能跟在林晶身边,让林晶转化黑雾,让头颅恢复实力。

断手摇尾乞怜,也想吃,却被林牧一脚给踹飞了。

七化的断手,再增强实力,太难了。

弱小的头颅,费不了多少劲,就能达到甚至超过断手的实力。

一切妥当后,林牧回归集合点。

原定是三日,现在超出了两天,不知羽山等鸟人是否还等在哪里?

到了之后,林牧有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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