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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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金吾令(第1页)

他右手反握刀柄,整个人几乎与刀融合一体,化作一圈刀轮,快速地旋转切割而来。

这一招叫疾风斩,是刀法反握劈斩技法。

寻常反劈只有一刀,最多也不过三刀,称为三刀斩,但丁恒的身体敏捷程度远超常人,双膝半弯旋转之时速度奇快,这样人刀合一,就可以快速地将刀化作旋风,连着砍出十刀二十刀甚至上百刀!

刀劲夹着风力而来,秦明甩出的暗器,均被刀锋一旋劈成两半。

“白齐,你躲开!”

秦明见躲无可躲,他一把推开白齐,整个人径直朝刀锋了扑上去,薛晋看出了秦明的意图,大叫一声:“小心这小子的匕首!”

话音刚落,短刀扑哧一声划中了秦明的左胳膊,绛衣裂开,血花飞溅。

但这短刀也只划了一刀,就不能再动了,因为秦明已经把藏锋破入丁恒的刀圈之中。

秦明很清楚他的招法不如对方迅捷,也不如对方精妙,若是比拼招式,完全是自寻短路,所以想要赢,唯有冒险一招破敌!

唯有比他更狠!

须知,丁恒的刀势是一个旋转的圆,那自己的匕首就必须要入圆圈,阻挡住这个圆的转动!

短兵相交,铿的一声!

丁恒的短刀直接被藏锋割断,他大吃一惊,回身想要再抽另一把短刀已经来不及了,秦明藏锋一刺,这匕首就在丁恒的右臂上划了一个大口子。

血肉翻飞,痛得丁恒右手一松,另一把短刀也跌落在地。

丁恒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堂堂辟火司武教头,竟然会输给一个刚进金吾卫几天的毛头小子,并非他功夫不如对方,而是手里的刀没有对方的匕首锐利,自己的杀意没有对方坚决!

秦明杀红了眼,他抬头一望薛晋,这个罪魁祸首正以复杂的眼神看着自己,几分惊恐,几分怒意,还有几分不可思议!

秦明又砍一剑,丁恒大腿一痛,已是站立不稳。

而后秦明干脆弃了丁恒,反握匕首便朝薛晋杀去。

薛晋也算是高手,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上次比试时他的青钢剑被藏锋直接斩断,叫他输得一败涂地,这次他早已所有准备,右手一抖,直接抽出一柄亮白色的长剑,正是薛家的宝剑夜华!

夜华剑,剑如其名,浑身皎洁,如同夜色中的银月,就算是白天,也是清辉一片,这剑不单锋利无比,还可以反射光芒干扰对手的视线。

风物榜十大神兵排名,夜华剑虽然还难列前十,但是前十五还是有的,这样的兵器自然不会那么轻易再被人折断。

薛晋手持夜华,铮的一声画了个剑花,这一剑映照日光,幻化出光彩无限,当真是惊艳无比!

“小子,受死吧!”

一剑刺来,幻化出五道剑芒,分别对准对手的眉心、喉头、心脏、小腹和下阴,正是薛家狂剑中的“一剑挑五岳”

这一剑本是十分厉害的杀招,剑身化出五个剑影,最后还要汇聚起来,合成一剑杀敌,薛晋若是再练个几年,必然要一举击毙秦明,但可惜他修为有限,五剑齐出,速度就慢了不少。

秦明看得真切,甩出五枚袖箭,一一挡了下来,而后再度转动匕首,想要破了这剑身,但这次只有火星飞溅,藏锋并没有割裂夜华。

显然,两把剑都十分坚硬,不分伯仲。

两兵对战,一寸长一寸险,夜华足有三尺,远比藏锋长了近三倍,加上薛晋剑法初成,颇有招法,二人斗了十余招,秦明已落了下风。

再加上丁恒、张玉等人的奋力骚扰,秦明已是处处险象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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