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叫纪云,是一个来自普通农村家庭的男孩。
在我那个年代,我的生活除了照顾不完的弟弟妹妹,还有每天重复的一轮又一轮农活和家务。
我正值青年之时,带弟弟妹妹去学堂念书,临走的时候不经意见瞥见一处小学堂里有为年轻貌美的老师。
那时我还不懂,什么叫‘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什么叫‘有佳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若狂’。
至今已是黄土过肩的年纪,我仍记得那天,她穿着纯白的衬衫和百褶裙,手里拿着一支粉笔在黑板上写字,风轻轻吹起她的衣袂,和煦的日光照在她白皙的皮肤上,一双美丽的眼眸深深刻在我的心里。
可能是我的眼光太过炽热,她竟然意识到我的存在,朝我看了过来,那双眼轻轻颤动,一张脸也红了起来。
不少学生在底下起哄,“老师!
那个叔叔在看你呢!”
她很温柔,只是笑了笑,她似乎想对我说什么,但我害怕她会不高兴,我就大声对她说:“嘿!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你长得可真好看,有没有男朋友啊?”
我以为她会回答,没想到却不搭理我了,面色也有点冷。
我见她这个态度,心里也没多想,那会儿觉得,她就是我这辈子遇见的挚爱,我一定要追到她!
就这样,我每天接送弟弟妹妹上学放学的时候,都会‘不经意’间路过那个小学堂。
虽然那个小学堂看起来十分简陋,讲台也非常破烂。
但是有她在,我觉得那是天堂。
为了每天能多吸引她的注意力,我特地问了我的好友大胖,‘一般女老师都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没想到大胖居然调笑了我几句。
‘你想追求小学里的女老师?’,我害羞地挠了挠头,大胖哈哈大笑,让我等他一会儿。
没过多久,他就从家里捧出来一堆书。
在我那个年代,书如同宝物,贫穷人家的孩子根本读不起书。
但是对于小胖来说,唾手可得。
因为小胖是地主家的儿子,我和他关系好,是从小一起玩闹到大的交情。
他把这些书给我,跟我说:“女老师都喜欢有文化的男孩子,我不爱读书,留着也是白浪费,不如送给你吧。
等你追到她了,别忘记请兄弟喝几杯!”
从那天之后,我每天除了照顾不完的弟弟妹妹,一轮又一轮的农活和家务之外,一有空闲,我就会读书。
我想让那个名叫许依依的女孩子喜欢我,还想和她结婚。
就像书里说的那样。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
小胖给我的书太多了,我不仅学会了识字,也明白了很多人生大道理,懂得不少名言哲理,我更学会了如何讨女孩子的欢心。
女人喜欢听情话,所以世间男人都爱说谎话。
男人喜欢赏美女,所以世间女人都爱化浓妆。
可是,许依依好像并不喜欢我说甜言蜜语。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何时休,此恨何时已。
但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我每天都给许依依吟诗一首,但每次她都不搭理我。
“你不是李子仪,我不是杨姝,不是你的知音,更没有相思你。
这首宋词虽然有万般柔情,但是,我不认识你,你也没必要天天在我面前吟诗。”
天下五域,大妖遮天,巨蛮咆哮,佛魔并存,古族苏醒,万族骤起,夺造化,叩仙门,逆乱万界,受灵玉指引,被情势所迫,无双逆脉,不惧兵锋,闯世家,破大教,攻掠凶地,斩破神话,人中称雄,崩碎苍宇!...
梦蝶扇翅,周公依梦,吾来过,看过,撞击过留下惊涛骇浪你好,我是凯尔瑞斯...
为什么当初不逼我堕胎?对你这种贱人,流产简直太仁慈!我拖着流血不止的身子趴在地上,看着我挚爱的老公为了另一个女人,活生生掐死我的孩子!结婚一年,除了孩子冷冰冰的尸体,我一无所有。遭受疯狂凌辱的那晚,我咬牙发誓,再也不会为任何人怀孕生子!直到有一天,新婚老公红着眼睛将我压在床上,要我给他的孩子偿命...
第一千两百九十六章新的开始(大结局) 话说我们一行人离开万仙岛后,而路上小师妹表示也是要看看自己的父母,于是我便决定还是先去林家,然后再去轩辕黄家,最后就直接回到千羽门,这样就可以而我们也是确实是这样一步一步来的,只是到了回到千羽门的时候,擎天大哥和震天表示要去千羽门,所以最后就自然是除了阵魔前辈他们以为,又加了擎天大哥和震天了,...
宋宸在外人面前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冷和严谨,在苏妙面前却越发无赖起来。例如眼下在天剑峰苏妙的房间里,宋宸黏黏糊糊地凑过去握住了正专心研究本草全书的苏妙的肩膀妙妙,我真喜欢你我可以亲你一下吗?苏妙抬头不要脸吧唧一声宋宸直接亲到了苏妙的唇上,耍完流氓后还一脸得意不要亲脸,那我亲嘴好了...
当代大学生方勇出事重生到抗日年代(1937年下半年)变成一名南平镇普通在校中学生张野面对鬼子进攻,他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有效抵抗,并逐渐发展一支抗日学生军,建立了根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