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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去郡城(第1页)

军营风波的第二天一大早,路鸿与高远便踏上了前往郡城的道路,高远显得有些无精打采,昨个晚上,又是一夜未睡,从军营回到家已是后半夜了,然后便去蹲叶菁儿的窗台,两人小意儿地隔着窗户,牵着手儿,说了一晚上的绵绵情话,高远也没有窜到叶菁儿的闺房去,要是再让叶氏娘子逮着,那可就太不好看了.连着好几个晚上都没有休息好,高远便是骑在马上在风雪之中冒雪前进,也不停地打着瞌睡,脑袋一搭一搭的,看起来极为可笑.

他们这一行人人数不少,随行的不仅有十数匹缴获的东胡战马,更有十余个匣子,装着那十几个东胡人的脑袋,除了这些,主要便是路鸿和吴凯给太守张守约准备的大量年礼,不但有扶风本地的各类特产,更有吴凯亲自督制的数十坛最好的酒.再有便是银钱了.

送给太守大人的当然不是铜钱,随着天气愈来愈冷,吴凯的酒是卖的越发的好了,算下来,这三个月以来每成股份便有三千贯钱,吴凯自己又孝获了一千贯,路鸿孝敬了一千贯,如果进了太守府,拖出一麻麻袋的铜钱,未免也太惹人注目了,这五千贯钱,吴凯全都换成了一锭锭的金元宝,装在一个木盒中,此时就背在随行的颜海波的后背之上.

高远带上了十个护卫,颜海波和步兵两人也在其中,路鸿也带上了数人,一行数十人浩浩荡荡地便向辽西郡出发,对于马上就要见到张守约,高远还是颇为激动的,张守约在大燕是一个奇绩般的人物,在这个一个大贵族把持着几乎所有朝政的地方,他一介平民,在十数年前,从一个小兵开始,一路奋斗到一郡太守,镇守一方的位置之上,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了.

虽然因为出身的缘故,始终不为大燕权贵们所接纳,也不愿意将事实上已经成为张守约私人领地的辽西郡干脆封他作封地,但是这丝毫不能妨碍张守约成为大燕的政治版图之上重要的一块.

而大燕权贵们如此的做法,也让张守约很恼火,他虽然不在乎这些,但他不得不为后代考虑,他这一辈,即便没有这块领地,他也能稳稳地实际上将辽西郡握在手中,但自己百年之后呢,如果后代没有一个杰出的人物,如何守得住这块地方,不能封赏给他,张家就不能跨入大贵族的行列,一旦自己死了,朝廷要拿回这块土地便名正言顺.

随着张守约一年年老去,这种焦灼便与日俱增,除了在蓟城加大活动力度,用金钱来开路以说动那些把持朝政的权贵们之外,更是不停地加强军队建设,以图在自己死后,大燕的那些觊觎辽西郡地方的人因为这样一支强大的军队而收敛他们的行动.

当然,最好是能直接封给他张氏,这样便可一劳永逸.所以,张守约需要大量的金钱.

行走在前往辽西郡城的道路之上,高远的第一感觉就是交通太糟糕了,大路之上,积雪被踏成了泥浆,队伍每天能走上五十里地,就算是不错的成绩了,随行的十数辆牛车,车轮不时就会陷入到泥浆之中,寸步难行,所有人不得不挽起袖子,踩在泥泞的道路之上推着车子前进,除了路鸿,连高远也有时候不得不加入这一个行列,一天下来,整个人完全变成了一个泥猴儿.累得连话都不出来.

这如果前头打起仗来,从辽西郡调取援兵的话,碰到这样的道路状况,只怕就会坏了大事.高远一路走一路摇头,像这样子的走法,只怕等援兵走到,前头早就打完了.但这个问题不是高远能解决的问题,高远也知道,以现在这个时代的生产力,也就这个样子了,自己能做的,就是适应他,根本不要屠望能解决他.

不过越往内走,沿途倒是越富裕起来,这从百姓们居住的房子以及人烟的稠迷状况就可以看得出来.

从扶风往辽西城,一路要级过二个县,摇旗县以及临高县,距辽西城越近,便越富裕,比起扶风人经常要遭受到东胡人的劫掠,这些地方的百姓可就是太幸福了.

“高远,看到了吧,现在我们的生意只能在扶风县卖,便有如此大的利润,如果能卖到这些地方来,那一年下来,该得有多大的利啊?”

路鸿叹道,临走之时,吴凯已经将今年的分红算给了他,路鸿拿到了一千五百贯的分红,孝敬给张守约一千贯之后,还剩下五百贯的结余,这还是三个月,明年一年,就算不出扶风,保持这个收入的话,那也有六千贯的分红,而一旦取得了张守约的支持,在整个辽西郡全面铺开的话,路鸿简直不敢想象,那会是多么一笔巨大的数字,有了这笔钱,养一支精锐的军队当真是不成问题了,路鸿不想太多,有一千人就够了,高远那一天所说的话对他有着极大的触动,太守为什么能占着辽西郡数十年不倒,不就是手下有一支三千人的精锐郡兵吗,如果自己有一千人,那么扶风县也就是自己的.

路鸿不担心吴凯跟自己争,吴凯更多的时候倒像是一个生意人,一心想的就是有钱赚,而且自己现在跟他也算是绑到了一条绳上,跑了自己也蹦不了他,两人合作,便也可将扶风作为自家的后花园,而且有了这股势力之后,儿子以后的路便也能走得更宽一些.路超是李儒李大家的弟子,李大家桃李满天下,弟子之中不乏权贵之人,如果运作得好的话,也许儿子路超的前途会走得比太守大人更宽.

每每想到此处,路鸿便兴奋得难以入眠.

必须要将高远紧紧地抓在手中,这些天来,高远手下的那支百人队给他他极大的震憾,高远只不过接手了这支军队两个多月,便将一支烂军带成了如今这样的一支强兵,如果给他一年甚至几年的时间,那么,他训练出来的军队该有多强?

路鸿是行家,从高远这支百人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他敏锐地察觉到,将这支百人队拿到郡城张太守麾下去,那也绝对是首屈一指无人可比的.

高远与自己虽不是父子,但一直以来自己对高远极为看顾,而高远对自己也极为依赖,这种亲情关系让路鸿对高远充满了信心,而且现在大有还有生意上的事情绑在一起,两人之间的关系就更加牢靠了.

看了一眼高远,路鸿很是开心地笑了起来,将高远送到军队之中,是他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情.这孩子也不小了,他既然中意那叶氏娘子的女儿叶菁儿,回去之后,自己作主,便把这事儿给定下来,不信那叶氏娘子还敢吱吱歪歪,就算他们出身有问题又怕什么,就像高远说的,只要自己有实力,怕个球,就像现在的张太守一般,哪怕就是张太守现在纳一个钦犯的女儿当老婆,朝廷也会装聋作哑,只作不知道.不然声张开来,双方面子上都不好看.

回来之后,是不是考虑将郑晓阳那个队也交给高远来训练呢?路鸿一路盘算着,这事儿有些不好办,得好好地策划一下,无论是郑晓阳还是现在驻守在居里关的邵岗,都是跟着自己多年的老人,终得给他们留一些面子才好.

“高远呀!”

路鸿回头叫道.

“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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