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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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叛逆(第1页)

“后来,他十五岁那年,被我们的祖母从我们父母身边给带走了,让我哥跟着她生活了一段时间,我祖母带他去全世界各地旅游,他们去了好多个国家,我是真心羡慕。”

“当时我都有点嫉妒我哥了,还去找我爸闹,问我爸为什么祖母只喜欢闻寒洲,不喜欢我,我爸对我态度有点不耐烦,说让我别闹,以后他和我妈也会带我去那些地方,让我向我哥看齐别的方面,比如好好学习。”

闻景的眼睛里闪过一点光,似乎是在回忆:“后来过了挺长时间,他被我祖母送回来了,人似乎没什么太大变化,但是没有那么郁郁寡欢了,也不再整天板着一张脸,甚至连对我的态度都好了不少,虽然我那时候年纪不大,但隐约能感觉到,他在这个家里最讨厌的人是我。”

“刚开始我也不理解这是为什么,但长大以后想了想,觉得如果我要是哥哥的话,本来就在这样一个压抑的环境里长大,没得到过父母的什么赞美和爱意,后来直到弟弟出生,我亲眼看到父母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弟弟,换成谁,谁心里都会不平衡。”

时骨换了个姿势,抱着自己的膝盖,拿了一点闻景推过来的薯片,“想不到,闻景哥这么善解人意。”

同时他也要感谢闻景的善解人意,闻寒洲身处在这样的家庭里已经够疲惫了,所幸他的亲弟弟还理解他,与他的关系也不错,如果闻景和他的父母一样,从来不给他好脸色,对他小时候的行为怨恨在心,那闻寒洲现在和家里的关系有多僵,时骨想都不敢想。

某种程度上来讲,闻寒洲还是要比他幸运一些,毕竟他还有弟弟,而自己连弟弟都没有了。

闻景笑了笑,继续往下说:“后来他叛逆期到了,半夜就会偷跑出去,和他的朋友们去酒吧喝酒,一玩就直到天亮,再偷偷地翻墙回到家里,我刚开始也不知道,有天晚上发烧了,睡不着,就跑到阳台上去看星星,结果正好看到他翻墙出去的场景,当时觉得特别震惊,没想到那么优秀的人也会干出这种事。”

“这确实是没想到。”

时骨比闻景还新奇,“我以为他那样的人会从小乖到大,一直都是天之骄子,居然还做这种事,比我还能折腾。”

“他做的叛逆的事还不少,比如打耳洞,只打了一个,但被我爸发现以后扯掉了,直接去书房罚跪一晚,还有和他的朋友们去山上飙摩托车,自己偷跑到中东去旅游,结果正好赶上战乱,差点就死在那里回不来,还是我祖父派了私人飞机过去,把他给接回来的,回来以后就被我爸打了个半死,腿都打断了一条,但就是那样,他也没能被打服。”

听着闻景的描述,时骨惊讶于闻寒洲的过往,原来他也有那么叛逆的时候,而他年少时做过的事,是现在的时骨连想都不敢想的。

如果不是闻景告诉他,这故事里的主角的的确确是闻寒洲,那时骨很难把做这些事的人与现在那个站在自己身后给他托底,事事成熟稳重的男人联系在一块。

“听到这些,是不是觉得很震惊?”

闻景挑了挑眉,卖他亲哥卖的极其顺手,一点面子也没给他留,故意使坏地问:“他和你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吧?听完以后,你还有这么爱他吗?”

时骨实事求是地回答道:“我本来就很爱他,听完以后就更爱他了,我就喜欢有反差感的男人。”

无论是什么样的闻寒洲,或是十六七岁时叛逆的,少年时期的他,或是现在三十多岁时沉稳的,成熟稳重的他,时骨都喜欢。

“行行行,小嫂子。”

闻景服气地叫了他一声,似乎觉得还不够,于是继续叫:“小嫂子想不想知道,他后来是怎么变成今天这样子的?”

“当然想。”

时骨凑近闻景,弯了弯眼睛,反过来逗他:“既然你都叫我一声嫂子了,我当然想知道那些事了,毕竟他可是我老公。”

闻景:“……”

他本来还对时骨的话感到无语,但扭过头看到那串法拉利钥匙,又立刻开口:“他这种叛逆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十七岁,我祖母检查出来胃癌晚期的时候,当时得知了这个结果,我哥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我记得他当时站在医院的走廊上,整个人都在抖,后来医生走过来,他抓着医生的手,恳请医生再好好检查一下,千万不要误诊。”

那是闻景第一次看到闻寒洲如此低声下气,也是唯一一次,平日里那个哪怕被打断一条腿,也绝不向父亲低头服软,心比天高的哥哥此刻浑身上下都在颤抖,他甚至连话都有些说不利索了,可医生并没有就此推翻自己的诊断,只是遗憾地告诉他,他们的检查结果并没有错,祖母确确实实得了胃癌,而且已经是晚期,没有了可以治疗的余地。

“我们的祖母靠着那些昂贵的医疗设备和药物维持了将近一年多的生命,在这期间里,我哥经常去看她,直到他十八岁那天,祖母去世,他又变得郁郁寡欢,事实上从祖母确诊胃癌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变回了以前的样子,不过与以前不同的是,他不再对我和我的父母充满恨意,就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一样。”

“后来的事,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他正常上大学,以极为优秀的成绩考取了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硕士,在美国读了两年书,回到法国来读博士,然后当了一名心理医生,再然后,就和你在一起了。”

时骨侧耳倾听,终于在闻景说完有关于闻寒洲的所有经历后开了口:“他那么优秀,其实完全可以在读完硕士以后继续留在美国读博,甚至最后直接在美国定居吧,怎么偏偏还是回了巴黎来?”

闻景不太想和时骨提闻灼庭的事,于是只是淡淡地笑了笑:“身不由己罢了,不过如果要他自己来说,那他肯定也会说,他不后悔没有留在美国,不然他就不会遇见你了。”

“也不一定。”

时骨有点懒,也不把闻景当外人,直接躺了下去,他看着纯白色的天花板,“当初他要是留在美国的话,或许会遇到比我更好,也更让他喜欢的人。”

可命运就是这样的安排,闻寒洲没有留在美国,而是回到了巴黎,成为了一名心理医生,并在工作后的几年遇到了自己,然后他们相爱了,一直走到今天,将彼此的身心全部交付给对方,毫无保留。

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讲,时骨是庆幸的,尽管他知道,像闻寒洲那样的人,当初一定是想留在美国的,但是也幸亏他没有留下,不然自己就不会在巴黎遇到他,没有遇见他,那自己现在的生活是什么样,心理状况会不会比以前更糟,时骨也不好说。

“不会的,我想,如果再重来一次,让他在认识你和留在美国之间选一个的话,那么他一定会选择认识你。”

就像是他们的祖母,在留在纽约与闻灼庭之间,选择了闻灼庭一样。

闻祖母的最终选择是闻灼庭,闻寒洲的最终选择也会是时骨。

闻景看着时骨,温和的灯光下,他那张脸被镀上一层绒绒的暖意,蓝色的发丝隐在黑色的发丝间,格外漂亮,美的人心肝震颤。

有那么一瞬间,闻景理解了自己哥哥的死心塌地。

怪不得闻寒洲会喜欢上时骨,不止是因为他这副漂亮的好皮囊,还有他的性格,他看似吊儿郎当却柔软精细的内心,以及他的一切。

“时骨,他这辈子,最爱的人就是你,再也不会有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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