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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吴有胜又变得无所事事了,每天喂完鸡,就在工地上视察情况,无聊的很。
不过,看着自己的荒地一天比一天变了样子,房子也在渐渐的成型,心里面还是蛮有成就感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今天,吴有胜要去参加同学的婚礼。
他也没有去很早,一般结婚办事吃席都是在中午,去早了也没什么事做。
吴有胜也只是见过聂元的家人一两面而已,不怎么熟悉,太早去的话坐在那里没话题聊,也会显得很尴尬,索性晚一点去。
上午十点半左右,吴有胜就到了聂元的家中。
这时候,聂元家里装扮的十分喜庆。
“小吴也来了,听小元说收音机是你给帮忙弄来的,实在是太感谢了,来,进来坐。”
聂爸对吴有胜有些印象,再说了,聂元也着重给自己的父母解释了一番,因此,见到吴有胜到来,聂爸很是热情。
“伯父,聂元呢?怎么没见到他。”
“他去接新娘子去了,新娘家离这里有些远,一大早就去了,按时间算,差不多也快回来了。”
聂爸说着,把吴有胜给请进了院子里。
院子里摆了有七桌,有些桌子已经坐好了来宾,吴有胜被安排在一张桌子上坐下,这张桌子是专门为了聂元的同学或者朋友放置的。
在院子的一张桌子上,有一位鹤发老者,拿着一只狼毫笔,在一本子上写着来客的姓名及祝贺的份子钱。
见状,吴有胜也上前去,也照例随了份子钱,也没多给,给了一块钱。
这个时候的结婚等大事,份子钱不像后世那样讲究牌面,你要是实在穷的,给个两毛五毛的,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甚至在农村,给点儿蔬菜粮食什么的,或者是直接空手上门,也没什么,大家也能李姐。
“后生,你的姓名叫什么?和结婚的聂元是什么关系?还有准备随多少礼金?”
老人问道。
“我叫吴有胜,和聂元是同学,今天他结婚,所以来祝贺一番。”
吴有胜说着,掏出一块钱,放到桌子上。
老人听后,有些诧异,一般的同学关系,可不会随这么多钱,看来和聂元的情谊不一般。
不过老人也没多管,抬头打量了一眼,就拿起笔,写上了吴有胜的名字。
老人的书法很漂亮,用的是正楷,字迹清晰却又带着点儿颜氏的风格。
总之,在吴有胜看来,这字儿比后来那些自封为书法大师且标新立异的人写的要好很多很多。
什么泼墨法、射墨法、大扫帚书法等等,简直是在污染大家的眼球,一般正常人还真欣赏不来。
也不知道真是百花齐放,还是博人眼球,反正很多艺术都被弄的乌烟瘴气的,不忍直视。
吴有胜想了一阵子,在心里叹息了一声,有些中华的精粹就是这样慢慢的消失或是被人为的作践,让大家感到变了味,也就对此有些失望了。
金钱的社会就是个大染缸,有些人为了名利,无所不用其极。
算了,吴有胜也不再多想,他只是个俗人,也管不了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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