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并不是说飞针比飞剑还厉害,而是飞针更为轻盈,适合神识不够强大的修真者使用。
为什么修真法宝里面几乎没有什么飞枪飞锤,就是这个道理了。
神识操控起来太吃力。
等你操控法宝慢悠悠地飞到敌人面前,自己早被斩杀一百次了。
所以飞剑都是以轻薄为主。
灰袍道人一死,飞针里面的神识印记自然消散,成为了无主之物,秦枫很容易就祭炼成功,神识探入其中,有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如臂使指。
而且秦枫感觉自己使用起来,威力要比灰袍道人还要厉害数倍!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的神识比灰袍道人更为强大。
从击杀灰袍道人,到搜刮财物,毁尸灭迹,过程看起来很长,但其实也就是片刻之间,尤其是刚才两个人的斗法,不过数息时间,但其中凶险万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杀人夺宝之后,秦枫不敢有丝毫逗留,他知道刚才自己发出的《天狼啸月》已经让所有人都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了。
几个起落之间,秦枫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长宁公主正忐忑不安地坐在床边,一脸焦急的神色。
刚才她也听到了秦枫突兀的长啸声,在她看来无比凄厉,不由得担心秦枫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不测,可是她想起秦枫的交代,又不敢私自乱跑。
正当她彷徨不决的时候,秦枫又忽然出现在了房间里。
“秦大哥,你没事吧?”
长宁公主依旧不放心地问道。
“没时间解释了,我现在就带你走,冒犯之处,还请勿怪。”
秦枫不再多说什么,说话间,就已经来到长宁公主身前,在一声娇呼当中,将后者拦腰背起。
然后卷起一条被单,将长宁公主牢牢地捆绑在身后。
长宁公主根本来不及说一句抗议的话,整个人就已经紧紧地贴在了秦枫的后背,羞得她一脸通红,干脆把脑袋也埋进去。
秦枫身形一动,就来到了门外,脚步丝毫不停,飞奔了起来。
速度之快,比猎豹更甚。
似乎身上背的不是一个人,而是空气。
对于秦枫而言,长宁公主的重量的确是若有若无的感觉。
要知道他平常使用的玄冥重剑都两百多斤,而长宁公主百斤都不到,自然不会有任何负重的感觉。
背在身后,也只是为了不影响自己的行动罢了。
至于长宁公主,只感觉耳边风声呼呼,但是却没有丝毫颠簸,非常的平稳,比坐在马车上还要安稳。
她本来还以为秦枫是骑马逃走,但现在看来感觉并不是,她不由得好奇地抬起头来,顿时就看到,两边景物急速倒退,几乎模糊不清,可见速度快到了极致!
“天,秦大哥怎么跑得那么快!”
长宁公主惊讶地张大了檀口,她保证这辈子坐过最快的马屁都没有现在的一半快。
她以前虽然听说过秦枫的厉害,也在武考上见识过秦枫的风采,但是都远远不如现在震撼。
毕竟秦枫如今实力早就比当初强了不止十倍。
这已经不是武者能够达到的速度了。
落个水都能穿越,何平一脸懵逼看着两间小土房和捡来的大儿子。1979年?就是那个开启大时代的1979年吗?幸好随身带了个手机,没事写写书养养娃带领村民养养鸡,小日子过得也挺好的。有人要改编我的书?这个我熟啊,我来给你改。老板你就说吧,是想拍成电影还是电视剧,要不评书也行。嗳!别走啊老板。这是一个中年油腻男在波涛汹涌的大时代潮头浪遏飞舟的故事。...
从自己的怀中拿出了一个红色的丹药硬生生的喂给了姬天命,姬天命吃了下去,不一会儿的功夫姬天命感觉自己浑身发热,脸发红,感觉自己的全身都麻酥酥的,好像自己对身体的控制能力没有来,感觉自己的身体不是自己的了,姬天命突然用嘴咬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可怕的是,自己居然…...
东爵有个云王府,王府有个云洛情,诗书礼仪不通,琴棋书画不会,闺中女红不精,殴打皇子,调戏将军,恶迹斑斑,且痴恋太子数十年只是所谓东爵第一草包,其实是东爵第一伪装高手。当声名狼狈的女纨绔,绽放灼目风华,颤抖吧!凡人。★少年才震天下,艳绝九州,他是西楚太子,澹台聿。四国会晤,点苍大陆的帝皇贵胄齐聚一堂。他踏着无限风华走进她的世界。我不谋权势,不谋人心,我只谋你。★★★帝景繁华,落花海棠,她为云王府,他为西楚国。烽烟未起时,盛世京都,她掩尽风华,他光芒万丈。烽烟起时,万马奔腾,一人为了江山,一人为了红颜。...
一纸婚约,她的血,她的器官通通变成了他的所有物。他是人人敬畏的商界传奇,宠她宠到上天入地。她却只想逃跑,躲的越远越好。N次出逃未遂,她表示投降,斯先生,咱能换个宠法吗?!斯先生不语,勤勤恳恳的造了一个小包子。从此以后,大的宠,小的赖,她彻底掉进了糖罐子。世人皆说,斯先生家有一宝,藏着掖着不给见光。可有谁知道,他那是宠着护着,生怕被别人拐跑...
从医科专业毕业的方子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肃然决定开个小诊所,然而,高冷少妇,清纯萝莉,极品御姐,一众美女都需要他一一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