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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啦,既然不便说话,你写字便好。”
“诺!”
我从未经历过男女之事,更不懂男女之情。
除了公孙家族的族人,从小到大,也仅是与我那义弟刘懿有些言语。
眼前这男人,让我有些手足无措,不知改如何应对。
这时我才明白,书中读的道理,在现实中,几乎没有用武之地。
我小瞥了一眼窗外,又到了千里莺啼、万物放声的季节,我的心也开始黄鹂三两、秦桑低眉,我自嘲一笑:这便是一见钟情么?
若美好的爱情与家族的复兴能够兼得,那岂不是春风得意马蹄疾?我可真是色胆包天、贪心不足啊!
哈哈。
人生翕炊即亡,当轰轰烈烈一场。
喜欢就去追,于是,我挺了挺腰,用更加工整的小楷,缓缓写道:天骄内院,外人止步。
也许心中有胆,我竟然放下毛笔,直视刘彦,流利地道,“可自由出入之男者,一为太医令、太监也,此一类内循法度,外重阳德,莫敢逾越,陛下定非此中之人;二为外戚,然妾今日初到,思随乡动,并未尽礼,且位卑家贱,达官贵戚自不会太过上心;三则为天家陛下,妾观陛下神韵,自有威慑天下的威武气势。
所以,妾斗胆猜测,您便是天子无疑。”
刘彦随意用手抹了抹衣衫,算是擦干了沙果遗留在手上的果汁,而后揉了揉下巴细碎的小胡子,上下打量着我,说道,“哈哈,哈哈哈!
公孙家族的人,果然聪慧无比,你才刚刚入宫,便有如此见地,真不知是福还是祸啊!
哈哈哈!”
我薄唇微抿,低头不语。
短暂安静,天子厚重的声音又复传来,“听陆凌介绍,丫头你博览群书,最喜欢哪一本啊?”
我正打算开口,却发现自己竟又口吃起来,于是提笔落字,“皆喜,卷卷多情似故人,古人下笔实如神;亦皆不喜,本无心思学圣贤,皆因口吃不能言。”
写到这里,我竟第一次因结巴而自叹。
唉!
时穷节见,用时不能!
“答得妙啊!”
刘彦微微一笑,一双炯灵大眼直勾勾的看着我,“丫头,你此来所为何啊?莫不是被孤太过英俊的脸庞招揽而来?”
听闻此话,我心中哭笑不得,不是你降诏招我而来的么!
“奉诏而来,博君一笑!”
四个字落在纸上,刘彦依旧微笑,只是眼中流过了一丝寒意和无趣。
我轻咬朱唇、罗衣摆动,犹豫了一番,提笔落字。
在真猴儿面前,我便不装猴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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