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没有再犹豫,马上对陈三说道:“那风筝摊的绳子,你全部收起来,然后到那边树林里跟我们会合;其他人,随便扒件衣服穿上……整理着装武器!跟我来!”
这还不是几百年后一环又一环的北京城,这郊外还是有着树林的,冬去春来虽然枝叶不茂,但对于要以步对骑的丁一来说,毫无疑问,这就是他所能利用的地利。所以他捡起那些杀手遗留的短兵,背负两把长刀,领着胡山他们奔向那片丛林。
而陈三倒是闻弦歌知雅意,不单将卖风筝的杀手那个担子提上马背,连卖生果老太婆那把直到她死掉都没机会用上、当扁担用的钉耙,也一并的取了,翻身上马向那树林奔去,堪堪去到林边赶上丁一他们,把东西卸落,只听丁一吩咐道:“扫去足迹,弃马。”
陈三听着心里对丁一的敬仰又便多了几分,倒不是他盲从,而是他懂马。
刚才骑着这马往回冲杀,如果不是他骑术不错,那些杀手又是溃散之中,恐怕根本就冲不回来。马再有灵性,它终归不是人。陈三半边脸被烫伤,他可以咬牙忍着,而马头脸被烫伤,它就忍受不了。
在奔跑之中它总是会把烫伤的脸往一边别,否则风一刮发疼它就受不了,这样总是一跑就偏;单是这样倒也罢了,而且这马要是屁股吃痛,它就跑得快,这脸是迎风的,速度一快相对的风速也就快,它一痛就慢下了,甚至不跑了,想骑着它作战,除非跟方才一样,遇着那些亡魂丧胆的溃散敌人倒还可以,否则跟自杀没区别。
所以陈三见丁一只扫了那马一眼,就让他弃马,心里却就更佩服了。只不过他不知道丁一考虑的,却不是这个问题,而是陈三也好,这里任何一个人也好,以骑战对骑战,一对一不见得有谁能稳胜从马背上长大的对手,别说一对十数骑,何况对方还有弓。那么多这匹马除了暴露自己一行人的踪迹之外,并无其他作用。
脱木思哈手上的弯刀斩倒了不下七八个溃散的杀手,鲜血让他找回了纵横沙场的感觉,他觉得这对自己很好,边上有伴当勒过马头过来问道:“那颜,俺们杀了这些明狗,会不会惹事?”那颜就是蒙古语里首领的意思,万户唤作土绵那颜、千户是敏罕那颜、百户是扎温那颜、十夫长是阿儿班那颜。
甩去刀上的血滴,脱木思哈将它收回鞘中,他没有出声,只是看着自己的伴当下马去那些倒地尸身上拔出羽箭,这年头没有质量控制系统,每一枝箭重量以及箭翎都不一样,也导致飞行的轨迹不同,这也是古代箭上都会刻上自己名字的原因,方便找回来,神箭手要是不让他用自己的箭,准头绝对是大打折扣的。
“不必担心。”他对伴当这么说道,尽管出使大明的他很清楚,草原还没准备好开战,但他不担心因此而让战争提前到来。因为他看得出来,这些被他们杀掉的人,都是溃逃的人,而且也是手上有功夫的,绝对不是平民,他们必定是被对手杀散,明人要查也是去查这些人的对头,查不到他们这些偶遇的瓦剌人身上来。他们这十几骑,不过是活动了一下筋骨过了一下手癖罢了。
再说,难道自己还任由明狗一涌而上扯下马来么?所以脱木思哈压根就不担心如何收场。
这时他的那些手下已经收拾停当,脱木思哈执鞭一指:“那姓风的明狗,说要送俺一份礼物,走,看看是什么东西!若不能让俺满意,他娘的风家别想在草原痛快!”那些伴当哈哈大笑,跟随着脱木思哈身后纵马而去。
而当脱木思哈一行奔到那个踏青处,映入他们眼帘的是那个满地残肢与鲜血的墟市。没有人作呕,也没有人反胃,他们从小在草原上,就习惯了杀戮,也看惯了鲜血与死亡,何况于跟随着脱木思哈的,都是经过沙场的男儿,哪里会把这点场面放在眼里。
然后,脱木思哈就看见了风家应承送与他的礼物。
那个让他至今不能释怀的明狗,压他马价还让他无法反驳的家伙:丁一。
丁一就站在树林的边缘,手里持着一把刀,身后还背负着另外一把刀。
“你不逃?”脱木思哈饶有兴趣地问道。
丁一摇了摇头:“你不敢杀我,正如我不会杀你,你我都担不起挑起战事的责任。”
“俺说不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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