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话说,在我们仙医门的眼里,没有解不了的毒!”
“也就是说,现在我抓了陈建癸,我会研究分析他的血液,找出那种毒素,并且根据相生相克的原理,研制出某种针对性的药物,利用这种药物,想办法把陈建癸的血液,变成正常人类的鲜血……”
“这种针对性的药物,也就是我刚才说的,需要研制的配方……”
“所以,血族的初拥,虽然听起来很神秘很恐怖,那只是因为人类和血族,接触的太少了,但是,只要用心分析一下,血族的初拥,也不过如此而已……”
凌云侃侃而谈,这次他并没有吹牛,恰恰相反,他说的极其认真,别忘了,云哥兴趣广泛,好奇心极重,他一旦遇到自己不了解的事物,或者难以攻克的难题,都会选择迎难而上,直到问题研究透了,迎刃而解才会罢休。
在修真大世界的时候,正是因为这一点,凌云才成就仙医圣手,修真界的奇葩天才。
凌云之所以这么有信心,并不是没有根据的,他知道,这天地之间,有阴就有阳,有对就有错,万事万物都是相生相克而存在的。
别说血族了,就算白日飞升的修真者,成就了大罗金仙之后,还要处心积虑的应对自己的天劫呢,一个不好,照样会在恐怖的天劫之下灰飞烟灭,更何况是小小的血族初拥?
至少,算上陈建癸,凌云手下有着六个现成的血族,从子爵到侯爵一应俱全,他有的是机会研究。
当然,侯爵爱德华先生,在接受了凌云的初拥之后,等级有没有提升,凌云目前不知道。
凌云极少有这么认真的时候,他拧着眉头,认真分析血族初拥的样子,看的曹骏雄和曹兴昌,以及曹天龙都是有些错愕。
尤其是曹珊珊,凌云那种面对事情,面对困难的时候,所展现出来的冷静,心思的缜密,那种不疾不徐,侃侃而谈的风度,直接把曹珊珊迷的晕头转向,心神颤动了。
什么样的男人最可爱?一个男人认真做事的时候,往往是他最为迷人,最能令女人心动的时候。
曹骏雄老爷子看着凌云不自觉之中,表现出来的认真和严肃的神情态度,他心中着实震撼。
“这孩子,了不起啊,我就是那么随口一说,想不到他竟然一下子变得这么认真……珊珊说他短短三个月,就从平常人成长到如此地步,绝对不只是因为他来历神秘……”
包括曹珊珊在内,凌云现在在曹家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是神秘无比的,只是这一点,他们没有人说出来罢了。
因为时机没到。
曹骏雄明白,要说的话,根本不用他问,凌云自己早说了。
“就冲这份做事的态度,分析问题的角度和思路,这孩子将来,也是前途不可限量的!”
曹骏雄心中暗暗惊异,脸上却没有怎么表现出来,他听凌云说完,忽然莞尔一笑。
“好,好,好!”曹骏雄一连说了三个“好”字,这才接着说道:“那是老夫失言了,老夫向你赔不是,既然你这么有心,那我也就不多说了,趁着陈家大乱,你就抓紧时间配制药物吧。”
出于对凌云的喜爱,曹骏雄老爷子很认真的当面给凌云赔了不是,然后才说道:“不过,喝鲜血喝了也有两个多月了,我和天龙他父亲身上,血族的能力也逐渐开始体现,我倒是还想着,趁着拥有这些能力,找机会多杀几个陈家的人解恨呢!”
虽然身处逆境,曹骏雄老爷子还是想到了对他有利的一面。
既然成了血族,那么他自然也开始拥有了血族的初步能力,比如不死之身,比如力量大增速度变快,比如恢复力极其强悍等等,曹骏雄本来就是先天四层的高手,加上血族的这些能力,他的实力等于直接拔高了至少一级。
先天五层的高手,在华夏,在京城,已经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凌云心中暗凛,心说怪不得曹骏雄老爷子,对凌云能不能研制出配方,不是很着急呢,原来他还想到了这一层。
凌云心说,嘿嘿,你要是真想这样,找我啊,我给你们全家来一个再次初拥,直接让你们个个实力大增,那我还省的麻烦了呢。
但是凌云知道,这话打死他也不能说,毕竟,他给曹家众人初拥倒是没问题,问题是初拥之后,将来怎么给他们恢复?
难道把凌云自己给宰了?
而且,别说凌云不答应,曹珊珊也不会答应,让自己一家人做凌云的仆人,虽然只是名义上的,但那也绝对不行!
那样的话,曹珊珊在凌云身边的女人堆里,终生都再也抬不起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