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到沈淮走过来,成怡还以为看错了人,也是吓了一跳。
正月时初次见面时,她虽然对沈淮风流放\荡的过往印象很坏,但沈淮的卖相很好,至少对肤浅的女人相说,有这样的相处对象,无论是从家世还是外貌上来说,都能带来极大的虚荣的满足。
但是,眼前的沈淮就像是给毁了容似的,头发凌乱,脸瘦了两圈,下巴都尖了志来,眼窝陷下去,整个人看上去疲倦不堪、形销枯立,眼睛也没有什么神采,拖着逃难似的大号帆包行囊,西装皱巴巴的,不晓得穿了多少年,出差背一只公文包也就算了,沈淮肩上还一下子背三个,站大街上叫人以为是卖二手旧包的小贩。
沈淮见成怡迟疑的打量着自己,摊了摊手,自嘲道:“这已经是我在英国最好的行头了,希望等会儿上飞机,不要给撵下来……”
他出差带了几套换洗衣服出来,但是到伯明翰后,上生产线也没有条件换工作服,再小心谨慎,几十次爬上爬下,几套衣服也没有办法保持仪式所需要的崭新。而他整天跟潘成他们混在一起,也不讲究什么仪容,算上国内的时间,头发也有两个多月没有理,稍不注意,就跟鸟窝似的凌乱不堪。
他在根子上还是孙海文,舍不得拿外汇在当地购卖昂贵得叫他肉痛的衣服,就凑合着挑了一套看上去还行的西装换上。他出差多余的外汇预算,也没有舍得买其他东西,而是大都用来买了大堆国内见不到籍及技术资料,将大号帆布行囊塞得满满当当。
成怡她对沈淮没有什么感情,心里甚至还有着强烈的排斥,只是迫于家里的要求,不得不跟沈淮保持交往的状态,对沈淮的好或坏,都一概的漠不关心,只是礼貌的笑了笑,说道:“我有两个朋友要跟我们一起回国,还有一些时间,我们就在这里边用餐边聊天。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过来,就没有帮你点餐……”又指了指沈淮肩上极碍眼的三只公文包,问道,“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沈淮拖着大号的帆布行囊,边跟成怡往餐厅里走,边说道,“清晨起床后匆忙收拾东西,才发现在英国一个月,买的用一只大包已经塞不下了,匆匆忙忙又找不到卖相更好的袋子,就多用了两只公文包。开始大家都觉得很正常,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从伯明翰上火车,有人跑过来跟我问这包怎么卖,我才觉得有些不对劲。你这样子,当卖包女郎真是太大材小用了……”
成怡笑了笑,虽然觉得沈淮油嘴滑舌得很,但又觉得这些话听上去不厌烦。
沈淮又问成怡:“对了,在你朋友面前,我该怎么自我介绍?”他心想成怡能一起乘飞机出行的朋友,大概也是颇亲密的。他知道成怡是迫于家庭的压力,才跟他保持“交往”的状态,未必会愿意让私交亲密的朋友知道这层状态,就多问了一句。
听沈淮这么问,成怡脸有些红,她的确纠结着要在朋友面前怎么介绍沈淮的身份才好。
家庭是家庭,成怡到英国留学后,并不愿意让她的家庭影响到她的留学生活。她甚至打心底,对保守而顽固、给政治严重渗透的家庭生活有什么好感,想着至少在年轻时,脱离更远一些,不去想什么是她所必须承受的家族责任的事。
成怡当然不愿意在朋友面前,介绍沈淮说是她家里安排的政治联姻对象,她觉得难以启齿——在英国,要是让别人知道需要通过相交才能确定交往对象,大概也是给同学、朋友笑掉大牙。
沈淮是给他小姑强烈要求跟成怡同行归国,成怡又何尝不是在她妈的强压之下,接受沈淮同行的要求。
一起坐飞机回国再假模假样的吃两顿饭,给家里一个交待,于各自平时的生活也无碍,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只是成怡订好机票跟行程之后,两个朋友又因家里有事,要回国,她又不能拒绝同行。
“我,”成怡吱唔着,说道,“我跟他们说你是我中学同学的哥哥。”
成怡确实跟宋彤是中学同学,甚至比宋彤还要低一届。
沈淮心领神会的笑道:“哦,我明白。”
见沈淮非但没有一点不满,还颇为理解的笑着,成怡心里放松下来,心想这人虽说什么都不好,但至少有一点,就跟他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压力。想着上回在西餐厅里沈淮耍宝的一幕,忍不住又要笑出来。
成怡的朋友,一男一女,都是比成怡早一年到英国留学的国内青年。
走进餐厅,成怡替沈淮介绍:女的相貌清秀,比成怡要高瘦一些,也是短裙风衣打扮,要不是太瘦了一些,算是中品美人一个;男的叫刘福龙,伦敦四月天气,还在西服挂一条白色的围巾,有几分刻意突显起来的文艺气质。
总之鼠有鼠道,蛇有蛇路,国内在英国的留学生也各有圈子。
成怡虽然随父母常年住燕京,但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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