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詝一行人出城,到皇家狩猎园去打猎,顺便破了小屁孩杀掉书院先生的案件。
回程时,众人满载着猎物,飞快地骑行。
半青穿越到大清后,骑术比在现代,有了更多进步。毕竟天天都骑马,能不变得更熟练吗?
奕詝远远望得见京城的大门,于是放慢了骑行速度。
奕詝问半青:“那个……德懋……你怎么懂很多破案的知识?从何处学来的?”
半青心想如果说自己不是这时代的人,而是来自未来的人,这位大清的未来皇帝,一定不相信,说不定还以为自己胡言乱语。于是她笑了笑,说:“四爷,小的因为对破案有兴趣,经常看破案的书,有机会跟懂这方面知识的捕快讨论。遇到这几起案件能找到线索,是碰巧的,也可以说是瞎猫碰到死老鼠!”
“瞎猫碰到死老鼠目?”奕詝听到半青这样说,不禁笑了起来,说,“我觉得你遇到案件,能很快地找到破案线索,比很多捕快都强,是不是打算以后当捕快?”
“没有的啦!小的虽然喜欢破案,但主要的是想找到****有朱砂痣的男人,然后看是不是跟我有缘……破案之事,还是当成去打酱油!”
奕詝哈哈大笑,他觉得半青真的是疯了!
半青任由奕詝笑,她想着自己主要的任务是找到凤落尘,不是想来这清朝破案的。
奕詝边骑行边问半青:“你觉得在破案中,最难的事是什么?”
半青答道:“在破案中,最有经验的刑警……不,是捕快,都怕杀手在杀人后,毁灭或破坏凶器,将凶器弄得面目全非!”
“毁灭或破坏凶器?”
“是的,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只要毁灭或破坏了凶器,会给破案造成很大的困难!”
“你说一说案例!”
“好的,四爷!”半青清了清嗓子,告诉奕詝,“有一个凶手,杀人后,擦净刀上的血迹,就拿杀过人的刀修苹果吃!捕快就是知道那把刀是凶器,但因为刀上无血,根本没办法拿来当成杀人的证据”
“真恶心,这刀才刚杀过人,居然拿来修苹果?”奕詝做状要呕吐的样子。
跟在奕詝两旁的侍卫,听到半青这样说,又看到奕詝那样子,都忍俊不禁。他们这些做侍卫的,杀人后立即修水果吃之事,可做得不少,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半青又告诉奕詝:“四爷,还有一个案子,是一个主妇在寒冷的冬天,以冻得硬梆梆的羊腿杀人。然后捕快来调查她的时候,她将那个杀过人的羊腿解冻,当着捕快的面切成一块块的,煮熟后,还邀请捕快一起吃……”
“捕快吃下了杀人的凶器?”奕詝望着半青,觉得好像有些不可思议。
“是的,虽然此事有些不可思议,但事情真的发生了!”半青说。
“最后这案子如何了?”
“据说这杀人主妇,在捕快吃了她杀过人的的羊腿后,大笑不已!那些捕快不知道她在笑什么,面面相觑。最后这案子,因为找不到凶器,证明不了那主妇是杀人凶手,当然是不了了之!”半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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