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过去了这么多年,每当看到大片大片的梧桐树,顾灵色的心里也还是会莫名其妙的得到宁静。
可能是看到梧桐树,就下意识的回到了当年一个人无忧无虑的日子里吧。
所以,她最喜欢的就是梧桐树了。
但是很可惜的是,江南省的天气,梧桐树根本无法生存。
她甚至无法想象,叶承枢究竟花费了多少心血,才让这么大一片的梧桐树在江南省存活,并且生长的如此茂盛。
哪怕是种植一棵梧桐树,所花费的心血也是难以想象的。
原本就不是这个地方能存活生长的植物,人类却偏要让它在这里扎根发芽,违背自然法则的事儿,注定很难成功。她没有想到,叶承枢竟然真的为了她,种植了这么一大片的梧桐树。
只是瞧一眼这些生长茂密的梧桐树,她就能想象得到,在她离开的时候,叶承枢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再照顾这片梧桐树。
“叶承枢,那七年,你心里一定很苦吧?”
“再苦也不会比你苦。”
她远在异国他乡,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她还失去了她的孩子。他再苦,也不会比她更苦了。
“好了老婆,别难过。”叶承枢温柔的摸了摸她的脸蛋儿,“都过去了。而且,你的离开也不见得全是不好的事儿。至少你的离开让我学到了一点。”
“什么?”
“你的离开,让我学会了包容。”
顾灵色‘噗嗤’一声笑了,“还包容呀?叶承枢,你已经够包容我了。你再包容下去,我真该点个蹿天候上天去了。”
“不。”叶承枢说的很慢,语气很认真:“我得包容你,不是自作主张的替你做决定,做那些我认为对你好的事儿。我应该做的是,跟你商量,听你的想法。而不是——”
“好了。”顾灵色转身,手指轻轻的按压在他的嘴唇上,“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不要再提。”
“好,听你的,不提了。”叶承枢挑眉,冲她笑的很好看,真的很好看,“锦瑟山庄的来由,还要听吗?”
“嗯嗯。”顾灵色轻轻摇头,把脸蛋贴在他的胸口,“我已经知道了。”
锦瑟无端五十铉,一旋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枉然。
锦瑟山庄的名字,便是出自这首李义山的《锦瑟》。
巧的是,义山,是她最喜欢的识人。而这首诗,更是义山的诗里她最喜欢的一首。
“老婆,睡觉吧?快天亮了。”
先是跟他疯狂的折腾了大半夜,本以为这小女人已经睡了,谁成想,她却偷偷一个人溜起来胡思乱想。叶承枢不禁想,或许今晚就不该体贴她的体力,应该把她直接做昏过去才是。这样,她也没有胡思乱想的精力了。
秀气的打了个哈欠,顾灵色伸开双手,“抱。”
“好!”
叶承枢很宠溺又很无奈的将她打横抱在怀中,“这次要乖乖睡觉,要是被我发现你又不睡觉爬起来一个人胡思乱想,我就——”
“你就把我做昏过去,对不?”顾灵色狡黠的冲他挤眼睛,“我还不了解你啦!”?“好,你了解我。那我考考你。”
“你尽管考!”顾灵色胸有成竹的一拍胸口,“关于你的一切,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好,老婆,你听好了。我的问题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诗人是谁?”?“纳兰容若。”
“最喜欢的诗是……?”
“《画堂春》。”
“最喜欢的其中的哪一句?”
“一生一世一双人。”
男人英俊的脸庞上,浅浅的晕开一层微笑,“后边呢?”
“没有了。只有这半句。一生一世一双人。”
看见她满脸的骄傲,叶承枢忍不住紧紧的将她拥入怀中,“老婆,我对你,一生一世一双人。”
嘿嘿……
顾灵色猛地将脑袋砸在他的胸口,笑的像多傻.逼花儿。
嘿嘿,嘿嘿……
一生一世一双人。
多美的句子,多好的承诺。
叶承枢靠在床头,大掌轻轻的婆娑着她的后背,一脸的宠溺加无奈,“好了,好了。老婆,快点睡觉。别傻乐了。”
“叶承枢,再说一遍。”
“老婆,我对你,一生一世一双人。”
“不对不对。你这样太敷衍了,得像刚才那样。压低声音,用气声在我耳边念这句诗。”
每次他一用气声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说话,她就浑身都忍不住的战栗。
什么叫好听到耳朵怀孕,她一直都很清楚!
只要他用上着语气跟她说话,她就被迷得七荤八素什么也不知道了,然后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只会点头答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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