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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大清帝王的后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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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鲥鱼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鱼打涝上来后,用冰船和快马分水、旱两陆运送抵京,并在沿途设冰窖、鱼场保鲜。镇江到北京约三千里路程,官府限定二十二个时辰(四十四小时)送到,宫廷早已做好烹制准备,鲥鱼一到,既举行盛会。因此,为争取时间,送鱼人在途中马歇人不歇,只准许吃鸡蛋充饥。常常是“三千里路不三日,知毙几人马几匹?马伤人死何足论,只求好鱼呈圣尊。”

    又据清宫档案记载,皇帝派往各地的官员经常向皇室进“鲜”,即各地应节的新鲜食品,康熙年间任苏州织造的李煦就曾在不同季节向清宫进贡食品与饮料。春季,“今有新出燕来笋,理合供进,少尽臣煦一点敬心。”初夏,“苏州新出枇杷果”、“佛手”。秋季,“苏州今秋十分丰收……洞庭山杏子理合恭进”。刚刚入冬,李煦又进“冬笋”和“糟茭白”。康熙三十七年(1698)十月李煦向清宫呈进了一批江南鲜果和露酒:“佛手计二桶,香橼计二桶,荔枝计二桶,桂圆计二桶,百合计二桶,青果计二桶,木瓜计二桶,桂花露计一箱,玫瑰露汁一箱,蔷薇露计一箱,泉酒计一坛。”

    天下美味食品进入宫廷,清帝的饮食逐渐发生变化。顺、康两朝逐渐改变以各类野兽肉和家禽、家畜等为主要原料和简单的烹饪方式,从各种肉类整治、洗净后切成大块煮、炖、蒸、烧、烤等熟制、用大盘大碗盛装,到食品多层次地加工和注重包装形式。康熙五十九年(1690)一月十二日,法国传教士张成一行抵京。玄烨在畅春园热情款待远道的客人,赐给他们的食品有“堆成金字塔行的冷肉”,有“用肉冻、豆荚、菜花或菜心拼成的冷盘”。一月二十八日是我国传统的新年,玄烨邀请传教士们一起过年。除夕晚膳又赐给他们“年饭”十二盘菜肴,二十一种果品。菜肴、果品一改满族“简单”的烹制方法,使清代宫廷饮食在“质”的方面发生了很大的飞跃。特别是到了乾隆时期,随着国家政治的巩固,社会经济文化空前发展,清代宫廷饮食也进入了它的黄金时代。

    乾隆在位期间,清王朝经过了近百年的统治之后,正是鼎盛时期,统治阶级的享乐之风也日盛一日。皇帝居于封建统治的最高层,饮食服御,豪华奢丽,达到惊人的地步。宫廷饮食不仅打破了“关东货”一统天下的局面,而且在饮食结构、烹饪技术上都得到改变。首先是北京的气候和地理环境,使常年生活在东北的满族人在身体、生活各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不适应。常食含热量较高的鹿肉、熊掌,容易使体内外的湿热相搏,易患重病。因此乾隆帝对饮食结构进行调整,并对前代定制的宫廷制度中一些未成系统的条文加以修订。在《钦定宫中现行则例》、《国朝宫室》中对宫廷饮食的等级标准及其份额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后、妃的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标准。皇帝有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八个等级的妻妾。皇帝、皇太后、皇后享受最高标准的饮食,每次进膳用全份膳48品(包括菜肴、小菜、饽饽、粥、汤及干鲜果品);每天用盘肉十六斤、汤肉十斤、猪肉十斤、羊两只、鸡五只、鸭三只、蔬菜十九斤、萝卜(各种)六十个、葱六斤、玉泉酒四两、青酱三斤、醋二斤以及米、面、香油、奶酒、酥油、蜂蜜、白糖、芝麻、核桃仁、黑枣等。皇后以下皇贵妃、贵妃、妃、嫔等按照等级相应递减。皇贵妃、贵妃食半份膳(是皇帝的二分之一)二十四品,妃以下食半半份膳(是皇帝的四分之一)十二品。

    清统治者“王天下者食天下”,对全国各地的贡物,则是有选择食用。皇帝御膳的主食——五谷杂粮,专用东北的粘高粱米粉子,散高粱米粉子,稗子米,铃铛麦,山西的飞罗白面,陕西的苡仁米,紫麦,宝鸡的玉麦,兰州、西安的挂面,山东的恩面、博粉,广西的葛仙米,河南的玉麦面,直隶的福寿字饽饽,山东的耿饼,安徽的青饼。在北京一地仅选用玉泉山、丰泽园、汤泉三处交的黄、白、紫三色老米。再有,清宫的御膳机构逐步健全,每日的饮食不仅是为了饱腹,还依不同的传统节日习俗食应节食品:冬至馄饨,上元元宵,端阳粽子,中秋月饼,重九花糕……都以宫廷特有的原材料制作,在色、香、味、形上追求吉祥富贵,渲染皇家富豪的气派。

    3、选秀女制度

    历代皇帝都有自己的后妃来源,清代皇帝与历代不同,它创立了具有自己特点的“选秀女制度”。

    在八旗子女内部“选秀女”形成定制以后,每三年都有一批年轻的旗籍女子被选到宫中,不仅皇帝的后妃要从这些女子中挑选,有的秀女还有可能要配给皇帝的近支宗亲。

    选择作为后妃的秀女有严格的条件。清制规定秀女一般从满、蒙八旗中遴选,凡年龄在十三至十六岁,身体健康无残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须参加阅选。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以前,甚至公主下嫁所生之女也得经过选秀女这一关之后,才能论及婚嫁。秀女年满十三岁称“及岁”,超过十六岁称“逾岁”。“逾岁”者一般不再参加挑选。如因故未能阅选者,则必须参加下届阅选,否则虽至二十余岁亦不能出嫁,违者将受惩处。凡应选的旗女,在未阅选前私自与他人结婚者,也将由该旗都统参查治罪。即便是因为残疾不具备选秀女的条件,也要经过各旗层层上报,最后由本旗都统呈报给户部,再上奏皇帝认可后,才能免选。

    史料中有这样的记载:乾隆六年时,两广总督玛尔泰的女儿恒志,年已过十七岁,但从未入选秀女,玛尔泰为此奏请皇帝为女完婚,结果遭到皇帝的斥责。

    选中被记名的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为五年)不许私相聘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选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复选,而记名期已过,那么,这样的女子只得终身不嫁了。

    选秀女由户部主办。三年一次的选秀女时间一到,由户部行文八旗各都统衙门、直隶各省驻防八旗及外任旗员,将适龄备选女子呈报备案。每届入选日期,均由户部奏准,然后通知各旗,具备清册,准备入选引看之日,秀女们都在神武门下车,按顺序排列,由太监引入顺贞门,让帝后们选看。

    例证——光绪帝选妃

    面貌俊朗的光绪是清代帝王中后妃最少的一位,只有一后二妃,这一后二妃的选出也不是光绪本人的意思。

    1888年,光绪十八岁。经过多次筛选剩下的五名秀女让光绪自己过目。这五名秀女是慈禧兄弟桂祥之女、江西巡抚德馨的两个女儿、礼部左侍郎长叙的两个女儿。

    慈禧太后上座,光绪站立一旁。前面摆着一张小桌,上面放着如意一柄,绣花包两对。按规定,选中皇后授予如意;选中妃子则授予荷包。一开始慈禧故作姿态,坚持让光绪自己选。于是,光绪慢慢走到德馨长女面前,正要把如意递到她手里,这时慈禧却大叫一声:“皇帝”,并用嘴暗示站在第一位的秀女。光绪无可奈何走到桂祥之女面前,把如意授予了她。

    看到光绪中意的是德馨的女儿,想到她们一旦被选为妃嫔,也会有夺宠之忧。慈禧太后便不容光绪再选,命人把两对荷包交给了长叙的两个女儿。桂祥之女就是后来的隆裕太后,长叙的两个女儿就是后来的瑾妃、珍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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