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被打怕了,也许是野兔子更有吸引力,尽管看到了剑鸣和林成,赵虎却并没有上前报复,而是继续与小伙伴们一起追逐。
赵虎的举动让剑鸣和林成瞬间放下了心,开始进行自己的狩猎,只可惜有了赵虎等人的喧嚣,野兔们要么远遁藏匿,要么飞速的奔跑,根本就没有肯停下来休息的。
“哎呀,这些笨蛋这么吵,把兔子都吓跑了,还怎么逮?”
“呃,那可怎么办啊,咱们今天要捉三只的。”
“嗯?哥,咱们换个地方吧,这里太吵了,兔子们肯定不敢出来的。”
“噢,好啊,我都听你的。”
“嗯,咱们去山那边吧。”
看着狂奔的小屁孩们,剑鸣鄙夷的摇了摇头,如此大吵着追逐,跑一辈子也休想抓到一只野兔子。因此,他和林成去了荒山的另一边,尽管需要走很长一段路,却总比徒劳的追逐强。
也许剑鸣真是苍天眷顾的宠儿,山的这一边的确静谧,不仅草木更茂盛,而且还有一坑池水,绝对是最理想的狩猎场。
“哈哈,这里真好,哥,你快看,好多兔子粪呢。”
“呃,小鸣,这里好像怪怪的,咱们还是回去吧,我有点害怕。”
也不怪林成会害怕,这里是赵家的坟地,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每当夏夜时分都会有鬼火飘移,是赵林村最诡异的地方。除了上坟的赵姓人敢来,平常毫无人迹,这里多的何止是野兔,还有各种蛇蝎,对小孩而言,绝对是危险的地方。
只可惜剑鸣并不知道这些,对于草木覆盖的坟头更无概念,他唯一想的就是抓兔子。
“嘘,哥,不要说话,赶快准备好石头,我已经看到兔子了。”
“噢,我知道了。”
林成也是小孩子,尽管心中有些恐惧,却更希望抓到兔子,因此在得到剑鸣的指示以后,立刻捡了不少石头(大多都是坟头上的)。
野兔遍布的坟地,再加上逐渐精准娴熟的掷石绝艺,剑鸣与林成甚至没有费多少时光,便弄死了两只野兔子。
“哈哈,哥,两只就够了,再多了咱们也拿不动,等下午回来再打两只就行了。”
“好,咱们现在就回去吗?”
“嗯,现在就回去吧,就为(方言,顺便的意思)看看那些人抓到兔子了吗?”
儿时的剑鸣非常爱谝能,这也许是夸赞式教育的负影响,他此时还不知道什么是低调。因此,小哥俩得意洋洋的回到原狩猎场,望着依然在四处找寻的人哈哈大笑,丝毫不懂得收敛。
赵虎等人听到小哥俩的笑声,纷纷驻足看过来,当瞧及两只硕肥的兔子,他们又岂能不羡慕。
“喂,你们在哪里抓的兔子?”
“哼,一点礼貌都没有,想要学艺,就得拜咱为师!”
“你……”
“不拜就算了,哥,走,咱们回家吃肉喽!”
戏弄赵虎一翻,剑鸣万分欢喜的随林成回家,巨大的荣誉感,已经让他忘记了自己的瘦弱,这也许就叫得意忘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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