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这一世,原主也是舞文弄墨的,所以一双手犹如青葱一般,玉指纤细修长,映着晨光,手背上晕出一圈又一圈的光晕,甚至比她腕上的玉镯还要白皙柔美,这递包裹的动作明明是再简单不过,可在沈
摇筝做来,却有一种如画般的美感。
秦挽歌咬了咬唇,她虽也算是个大家闺秀,可到底是武家出身,常年习武的手上带着细微的疤痕和茧子,在沈摇筝面前,顿时就有一种想把手藏到袖子里的冲动。
其实平心而论,秦挽歌生得很水灵,从小到大,无论是她身边的嬷嬷,还是爹爹身边的侍从都夸她天生丽质,周围更没有容貌能胜过她的女子。
但是在沈摇筝面前,她好像立刻就被衬比到了泥潭里,而沈摇筝却好似知道她心中隐蔽的这种自卑感,硬是要将自己那双如玉的手在她面前晃悠,那种刺目的美,直叫秦挽歌的内心极度压抑、极其不甘。
沈摇筝不着痕迹的分了一抹目光到秦挽歌身上,这女汉婊表面上大方亲和,可看自己的眼神中,却总潜藏着一种十分复杂的情绪。
别人或许感受不到,但沈摇筝却是再熟悉不过,因为这种厌恶与不甘,她上辈子瞧见过太多。
不过吗——
她就是喜欢这种别人明明看她不顺眼,却还得在她面前低三下气讨好她的憋屈模样!
萧景瑞自然没露看沈摇筝颇为傲娇的小眼神,倒也没说什么,只是将目光落在锦包上,长指挑开绣节,一件类似金缕玉衣的东西静静躺在其中。
凝墨看了一眼锦包内的东西,又看了一眼叽里呱啦解释的沈摇筝,脑袋深深的埋了下去,反正王爷也听得懂,他……他不想翻译出来受死!
沈摇筝捧着自己那张巴掌大的小脸蛋,端着一副十足狗腿子的表情凑到萧景瑞面前,叽里呱啦道:“夫君~这可是人家熬夜为你准备的礼物,你喜不喜欢呀~”
萧景瑞面儿依旧是一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沉稳,可眸底越积越多的阴鸷,却是恨不得把眼前这个人生吞活剥了。
原因无他,只因沈摇筝熬夜做出来的东西,是一只金穿玉琢的——亵裤。
亵裤边儿上还有一只小个儿的黄金锁,而这黄金锁的钥匙则是被沈摇筝当众交到了凝墨手上。
也就是说,穿上这条亵裤后,但凡想脱下来,还得先寻凝墨要个钥匙。
用沈摇筝的原话就是,穿上咱这条金裤衩,就算你半途想为爱鼓掌,也得先去找凝墨要钥匙,既然本少爷无法阻止你绿了小爷,怎么也得在你绿爷的路上使上点绊子不是?
萧景瑞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掐死面前这人的冲动,捧着他的金裤衩上了车驾:“凝墨。”
“属……属下在。”
“本王忽然想起来,昨日收到楚恒将军的急报,南境战事吃紧,军饷不足,你命人将王府中能兑的东西都兑了,换成银票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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