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
“为老板喝!愿老板万寿无疆1
两位阎罗也分别举起了茶杯,三人碰了一下杯子。
安律师仰起头,一顿牛饮:
“咕嘟咕嘟咕嘟…………”
这时,
一道身影从楼梯那儿走了下来。
“老板1
安律师马上起身。
宋帝王余和阎罗王包也迅速起身,看向了走下来的周泽。
安律师只是心里惴惴,但这两位阎罗则是将不安和惶恐的情绪流露在了脸上。
不是因为他们这般不堪,而是无论是谁,看见一位能把你当韭菜一样割的恐怖存在是,恐怕都不能够再继续淡定吧。
周泽似乎有事情,只是对安律师多看了一眼,然后推开书店门,走了出去。
自始至终,都没有多留意一下安律师身边站着的两位阎罗。
但两位阎罗没有丝毫的不满,甚至还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等周泽离开后,
阎罗王包和宋帝王余分别暂作告辞,因为根据安律师路上对他们说的,礼多人不怪。
言外之意就是,别空手上门,多少弄点儿稀罕的物件儿上来。
越俗气越好,越贵重越好。
其实,阳间有不少隐藏着的天材地宝。
有了安律师的点拨,又已经见过真人后,两位阎罗现在都打算暂时离开书店,前去找礼物。
一个是说在距离通城不远的浙省位置,有一处玉脉,他去寻来。
另一个则是说在渤海深处,有一颗千年夜明珠,藏于水眼缝隙之中,他去取来。
打发了俩阎罗离开,
安律师这才坐下来,
从茶几上抽出纸巾,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汗珠。
这可不行,这不行啊,不管老板现在到底是谁到底是个什么性格,不管老板有没有什么变化,自己都不能和老板疏离了。
同时,安律师在心里也在不停地警告自己,不能志得意满,不能好大喜功,要勇往直前,再接再厉,已经舔出一个阎罗位置了,要相信,只要舌功深,铁杵磨成针!
说不定,还能舔出一个新一代府君来呢?
不过,要是等自己做了府君,道场得开在哪里呢?
泰山是不合适了,一来得给画中的那位留点面子,万一那位忽然哪一天想出来透透风,回老家看看时发现自家老宅被自己霸占了,那后果……
况且,泰山现在已经被当初伺候谛听洗澡的那个判官给承包下来了,现在已经种满了庄稼,堪称地狱培育基地;
也没自己再去修建宫殿的地儿了。
正在安律师沉浸在幻想之中时,书店门再度被推开,老张头走了进来,他直接坐在了安律师的对面也就是先前两位阎罗所坐的位置。
“刚那两位,是阎罗?”
其中一个的脸,辨识度太高,想不认出来都难。
安律师点点头。
他是知道的,自从那一晚之后,大局已定,老张头彻底成了一个“老妈子”,恨不得一整天都环绕在自己曾孙媳妇儿身边进行暗中保护。
对老张家新一代的降临,他可是紧张得很,甚至为此还特意辞掉了在平等王殿内的执事职位。
“你现在可真不得了了,往来无白丁啊,对了,剩下的那三个常侍,你不打算动他们了么,那些阎罗可都是请战得紧埃”
“反正也翻腾不出什么浪花来了,留着,还能做一点儿制衡,咱们毕竟底子薄,先把班子搭起来再说吧,硬是让那些阎罗们全都翻身回来,也不见得对咱们时个好事儿。”
“得,这话说得,阵势有大人物的范儿了。”
安律师呵呵了一声,再次举起自己的超霸杯:
“咕嘟咕嘟咕嘟…………”
老张头微微皱眉,这阵子他可是连自家曾孙媳妇吃什么都会事先去做检查,防止出什么意外,所以对食品安全方面,比较敏感。
且以前是懒得说,现在则无所谓了,直接对安律师道:
“你再继续喝这个,小心肚子里全塞满结石。”
安律师不屑地对老张头翻了个白眼,
指了指自己手中的超霸杯,
眯了眯眼,
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神情,
道:
“我喝出了一个阎罗。”
………………
周泽离开书店后,其实也没走多远,转身进了旁边的百货大楼。
它就叫百货大楼,十多年前,也算是通城的地标性建筑了。
当然了,眼下虽然没以前那般有鹤立鸡群的地位了,但其位于南大街商业圈的正中央,依旧保持着属于自己的腔调。
周泽在里面随意地逛了逛,本打算买点儿首饰什么的,但看来看去,都没有找到能让自己满意的款式。
最后嫌麻烦了,也就不打算买了,直接坐电梯,上了顶楼,然后又走上了天台。
原本,他约了一个女人在这里见面,谁知道,当他走上来时,看见的,是两个女人。
一个,身穿着白色连衣裙,手里撑着红色的桑
在这个女孩儿身后,站着一个中年妇人,身子婉约,体态略显丰润,穿着一件青色的旗袍。
周泽眼眸里,不带丝毫的波动,默默地站在那儿。
旗袍女人微微一福,
有些谨小慎微,
开口道:
“妾身,只是想来看看您。”
旁边站着的旱魃闻言,则是马上道:
“现在看到了,滚回你的奈何桥去1
穿着旗袍的孟婆又深深地看了一眼周泽,似乎真的是心满意足了,转身,身形消散,回归地狱。
天台上,此时也就剩下了旱魃和周泽两个人。
“父君的剑,终究还是落到你手上了。”
周泽沉默不语。
“你,瞒得我好苦,我之前真的没能分辨出来,当时的那个你,居然只是你的一滴精血所化的分身,实在是太像了,真的太像了。”
面对旱魃的倾诉,周泽继续沉默。
“你现在,身边的女人,可不少埃”
旱魃慢慢的向周泽走来,同时,继续道:
“那个女僵尸,你也不看看辈分,你可是货真价实的人家的祖宗,行吧,你们男人,反正都喜欢吃点儿嫩的。
但在七日前,我可是再次感应到了一点点轩辕剑的气息,你居然拿轩辕剑去帮那个凡间女子治病?
那可是轩辕剑,你也真是舍得。”
旱魃说的,自然是林医生了。
其实,林医生的病,真的不算什么问题,不就是艾滋罢了。
但想要不影响她的人生,不影响她的生活,去把艾滋给治好,这个,确实很难。
好在,轩辕剑,派上了用常
虽然这未免有大炮打蚊子的嫌疑,但反正剑在周泽的手上,怎么用,自然是他说的算。
“我不介意的,真的不介意的,甚至,我还嫉妒,我嫉妒刚刚站在我身边的那个奈何桥上的女人,她居然比我先一步…………”
说到这里,旱魃宛若害羞地低下头,摆出了我见犹怜的姿态。
只是,
她面对的,可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周泽转过身,背对着旱魃,双手抓着栏杆,像是在眺望。
天色,也很快地从午后转到了傍晚,天边,已经见到月亮的轮廓了。
“不管如何,父君的剑,在你手上,我是愿意的,也就只有你,才能想出用分魂当自己的替死鬼吸引轩辕剑下来斩杀同时将分魂的血凝聚在轩辕剑上的手段。
只要那滴血,还继续附着在轩辕剑上,那轩辕剑,就永远都和你存在着联系,也就无法再脱离你的掌控。
真的,赢勾,你变了,变得让我觉得很陌生,因为以前的你,不会去想这么做,也不会去计划这么多。”
旱魃一直在说着话,哪怕得不到丝毫的回应,但她只会认为时那个男人一贯的不擅表达。
毕竟,
这个世间,能配上他的,也就只有她了。
“还记得当年父君第一次把你带回部落时,你只顾着抱着肉食坐在那里狼吞虎咽,我看见你了,你也只会傻乎乎地对我笑。”
旱魃陷入了回忆。
“那时候,我真的很好奇,心里想着的是,父君怎么带回来一个傻子。
后来,开始打仗了,你一开始只是一个小兵,后来,你越来越强大了,也开始带兵了,再后来,随着部落的日益壮大,你手下的兵,也越来越多。
我还记得在你阻击了蚩尤的那一天,你一身是伤的回来,我亲自给你包扎伤口,我埋怨你太傻,断后这么危险的事儿,还要去面对蚩尤,怎么不交给别人去做?
你回答我的是,其他人,不配和蚩尤交手。
那时候,我就感觉,你变了,但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你到底变了多少。
已经变得让我觉得陌生了,甚至,让我觉得害怕了。
你说,如果一切,都能定格在最开始的那一天,那该多好。
蚩尤被斩杀的那一天,举族欢庆。
那天,父君去后山找你了。
你一直以为,父君让你娶我,是为了羁绊住你,让你继续为他效死。
不是的,真的不是的,仗,已经打完了,父君已经成为人主,后来,连仙庭都挡不住他的一剑。
其实,那一天,是我求父君去的。
但那天,你也拒绝了父君的提议,你知不知道,那晚,在举族欢腾庆祝胜利时,我一个人,哭得有多伤心。”
说到这里,
旱魃怅然若失地笑了笑,
“在你反出父君,孤身入地狱时,我多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或者,喊我一起走。
我宁愿不要再继续当这个公主,我愿意和你一起在地狱,躺在我们两个人的幽冥之海上,坐在属于我们的白骨王座上。”
旱魃深吸一口气,这时的她,真的和普通的女人,没什么区别。
“原本,我以为我时间也不多了,因为其实我自己,对于能否熬过父君的剑,也没多大的把握。好在,现在轩辕剑在你的手里,悬在我们头顶上的剑,已经消失了。
赢勾,我有很多时间,我们都有漫长的岁月,我可以等,等到你愿意接受我的那一天,我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
说完,
旱魃看着周泽的背影,
等待了许久,
见周泽没有丝毫转身和想说话的意思,
旱魃脸上露出了一抹凄楚的笑容,
“我等你。”
话音刚落,
旱魃的身形消失,
直接出现在了百里之外。
而此时,
旱魃的脸上,已经充斥着一股子怨毒之色!
“赢勾,你宁愿去在意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小贱人,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
好,你等着,我倒要看看,你能护住那几个小贱人多久,别给我机会,否则,等我元气彻底恢复,我就一个一个地把那几个小贱人都镇杀了。
我倒要看看,到时候,你是否会后悔对我的冷漠1
然而,
就在旱魃即将继续下一步的“咫尺天涯”回到自己先前无数岁月里的长眠之地时,
她的身形,
猛地顿住了。
她抬起头,
目光里,
先前的怨毒早已经消散一空,而是被强烈的惊愕所填充。
因为她看见,自己头顶上的月亮,不知道何时,居然变成了一把剑!
“不可能,这不可能,轩辕剑,轩辕剑,这把剑不该是在你手上么,它怎么可能又回到了天上!
不可能的,赢勾,你怎么会这么做,你为什么会这么做!
那可是你费尽无数载岁月的谋划才拿到手里的剑,你怎么会把它丢开,怎么可能1
不管有再多的不可能,无论有再多的难以置信,任凭有再多的不解震惊,
那把剑,
确实明明白白地又回到了天上,
且,
对着地上的旱魃,
斩了下来!
………………
天台上,
周泽继续保持着双手抓着栏杆眺望远方的姿势,
入夜了,
晚风宜人。
周泽抬起头,看向了头顶的那一轮明月,
忽然笑着唱了起来:
“你看这个月它又明又亮,就像这个碗又大又圆。”
许是唱得太过走调,让人觉得过于煎熬和羞耻了。
自周泽的心里,
响起了一道极为不耐烦的声音:
“看…………门…………狗…………”
(本章完)